去年6月,桂平市吊装了一座“马踏飞燕”雕塑。近日有网友发帖称,这个耗资40多万元的雕塑,仅一个多月就被拆除。(5月14日 广西新闻网)
据悉,“马踏飞燕”雕塑因马头大尾小,看上去像狗,所以被拆。从报道中配发的图片看,该雕塑确实比例失调,不能给人以视觉上的美感,更难堪称城市标志,拆除并无不可。
然问题是,该雕塑耗资了40万公帑。拆掉容易,一句话的事。可40万公帑瞬间打了水漂,该谁买单?“崽卖爷田心不疼”,公共财力不能总是成为官员随意决策的“学费”。
按说,作为城市的标志性建筑,“马踏飞燕”从立项、设计、评审、监理等都须层层审核把关,任何一道关口提出异议都会发现其缺陷而及时纠正。然这座经过政府采购的雕塑仅仅只存活了一个月,在群众的非议中轰然倒地。那么,当初在设计、评审时,为何没有征求群众意见?没有民意基础的决策,有多少能合符民意?
40万的“马踏飞燕”被拆了,却无人为此揽责,当地甚至重新设计制作了一个比原来的大5倍的“马踏飞燕”。在群众眼里,40万不是一个小数目,可某些官员却脸不红心不跳,非但不承担责任,反而拍拍脑袋再干。这是问责的缺失,而问责一旦远离决策,“三拍”就会成为官员追求显性政绩的惯用手段。
“马踏飞燕”可拆,但40万公帑不可随之消失。我们期待当地对旧的“马踏飞燕”雕塑为何缺乏美感能给公众一个交待。公共财力非私人财产,浪费了总该有人为此担责,这也是落实“八项规定”必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