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环保部发布《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去年,按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仅海口、舟山、拉萨3个城市达标,达标率仅4.1%。去年全国平均霾日数为35.9天,比上年增18.3天,为1961年以来最多。
“三城美丽”、平均霾日数为1961年以来最低,再次凸显城市空气污染日益严重之客观现实,令人纠结。究其根源,除了一味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甚至是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外,还与过度排污、执法乏力等“人祸”因素息息相关。以罚代法、执法机关充当“保护伞”、“红豆局长”信口雌黄等乱象的多次出现,无不印证了环保执法乏力的尴尬现状。强化环保执法,彻底消除执法疲软、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让法律的约束力保护碧水蓝天,时不我待。
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严查重罚违法破坏生态环境者,势在必行。今年4月24日通过、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新《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制度,建立了“黑名单”、按日计罚等罚则,提出了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体现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立法用意,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健全完善的法律,为严格环保执法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保障。如何让其落地生根,值得期待。
徒法不足以自行。“史上最严”环保法的出台,仅是治理污染“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在任重道远的环保征程中,环保执法能否“硬”起来,至为关键。一部“铁券”法律,必须要有相应的“铁腕”执行,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一方面,要严格环保执法、规范环保执法,让法律的规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从而形成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威慑态势。另一方面,要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坏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鼓励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惟有如此,才能让蓝天白云再现,青山绿水长存,“美丽中国”才会梦想成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