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对面的公园一侧的中山路行车道上,一辆110警务车辆违法违规停放在路边超过5个小时,被该路段执勤的中山东路段交通警察贴上黄色违法罚款通知书,这辆标识110治安警务制式车辆遭到了交通部门同事的严厉执法措施。(据6月5日网易)
面对违章停放的110制式警车,当地交管部门毫不客气,果断地向违章警车贴了罚单……如此处置方式,充分体现出执法部门的公平公正。当然,如此处置方式,想必也给广大执法部门敲响了严格自律的警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执法部门来说,理应更加自觉地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然而,近些年来,有些执法部门热衷于搞“特权”,从而也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机动车上路行驶,都必须依法悬挂机动车牌照。不按规定安装牌照或者污损、故意遮挡牌号等,都属于违法行为。然而,当下,有少数公安机关的执法车辆尽管有着明显的警务标识,但却不能按照相关法律悬挂正式的车牌号,他们甚至自己随意制作一些相关编号悬挂在警车上,以此来代替车牌。如此置国家法律于不顾的执法部门,又怎能让公众信服?
另外,有些执法部门一边在治理违规停车问题,一边却将执法车辆随意停放在道路中央,以致于由此而直接造成道路的交通拥堵。事实上,对于街头巡逻的警察以及城管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说,在平时执法过程中,完全可以减少机动车的使用率,而改为使用自行车,这样一来,既有助于进一步拉近于百姓之间的距离,同时,也是对当下全社会大力倡导的低碳生活的有力践行。
无论如何,执法部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执法车如果习惯于违法耍特权,产生的消极影响不可低估。希望相关管理部门拿出有力举措,治理好这类问题,使执法者能真正守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够自觉成为践行法律法规的“标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