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出国费用应成硬杠杠

时间:2020-04-26 06:2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陆志坚
  广东东莞市直部门及事业单位近日陆续在其官网首次公布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一些部门因公出国费用为“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和质疑。(6月3日 《新京报》)

  因公出国费用不只是下降,而是直接为“零”。尽管公众对此持质疑态度,但无论如何,敢于如此接受监督之“晒”,需要勇气和令行禁止的力度,我们期待东莞“三公”经费预算大幅下降能一诺千金。

  然预算中“零”出国费用,不由让人对某些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持疑。可以说,“八项规定”的实施,对公费出国(境)有了更严格的规定、管理和审批。在如此语境之下,迫使一些单位取消了可去可不去的因公出国(境)计划,“零”预算便说明了这种可喜的变化。

  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单位的出国(境)费用居高不下,这些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学习考察计划是真的因工作需要,还是玩旅游观光之实,抑或是干部职工的变相“福利”等,都值得相关部门去核查。

  事实上,近年来,打着公务的名义公款出国“境”游山玩水,一直倍受社会的关注,也屡禁不止。“外国的奶牛都认识中国人”,笑话之中折射出了公款出国游问题的严重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因而,公务出国经费“零”预算,应该成为政府部门一道硬杠杠,那就是可去可不去的坚决不去;只需去一人的坚决不批二人。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源头把关、过程公开,“晒”出国(境)的事由、时间、人数、出访地及费用。对打公务擦边球或根本与公务无关的出国“境”,应坚决制止,严厉追责。

  “言行必,行必果”。“零”预算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的好举措,希望政府部门能以此为“红线”,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节省更多的“三公”经费用于民生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