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志愿者”城管的事情还没有解决,26日,社科院发布的蓝皮书《形象危机应对研究报告2013-2014》就称,城管被群众认为是2013年形象最差官员。自此,从去年以来,人们就隐约感觉到的城管群体污名化的情况,终于有了较为科学的证实。而城管群体的形象危机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5月28日 《京华时报》)
从城管打人到临时工风波,从鲜花执法到商贩打分,去年至今,来自城管群体的任何正面负面的风吹草动都能引起公共舆论极大的关注,“城管”二字本身俨然成了敏感的热词,只要出现,总能受到群众的“印象”审判,以至于今年4月,温州市苍南县城管与一名路人的小冲突竟在半天时间内发酵成群体性事件,面对城管,群众倾向于去相信“城管真的打死人了”,形象危机,可见一斑。
然而,透过这次最差形象的认定,我们最应该重新审视下城管队伍的角色定位,正如报告中所说的那样,民政部门的工作是服务,而城管的工作是执法,人们喜服务,恶监管,乃是常理,群体被差评似乎是角色本身所埋下的伏笔。
但是,我们仍然需要看到,在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曾获5年来最高数量反对票的最高法院,在今年的两会中,成功实现逆转,获得了7年来最多数量的赞成票。这说明,即便是在法院这样矛盾高度集中的执法部门,也能通过对工作的改进,获得人们的认可。“铁面”角色只要有一颗“热心”,获得好评,自然水到渠成。
从城管执法者来说,由于身处与群众密切接触的一线,最接地气,同时也最容易“受气”。这就需要,执法者们能够认清自己作为公务员的使命和责任,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行动上,既依法行政,又保持正派作风,真正将自己摆在一个建设者的位置上,而非单纯的市井角色。要让自己的行动经得起法理的检验,又经得起群众的检验,方能获得人们的认可和尊重。但倘若只陷入了与摊贩等的“情绪恩怨”,不能准确摆正自己的角色的话,干出何等荒唐的事情,也就不足为奇了。
除此之外,城管领导者也应该深入剖析本地的城市建设问题,认真理一理城市管理中不合理的地方。车辆违规占道是否因为实在无处可放,或者缺乏应该的提示和引导。对于摊贩,能否通过有效地管理,让这些人的生存能够和城市的发展“合法”地结合,从而产生和谐的管理效应。城市管理者要善于谋大局,定大计,通过更好地制度设计和建设策略,将城市监管者的利益和群众的利益更多地结合在一起,让角色定位更合理,更亲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