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城区的公共场所、电线杆张贴的“求助书”引起了路人关注,其内容描述了“巴中城管一名副中队长拒交两元停车费强行开车致老人死亡”的事件。对此,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通报称,当事人为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临聘人员,此案已侦查终结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5月26日人民网)
面对如此恶性事件的发生,对于当事的城管人员来说,势必会依法受到相应的惩处。而对于当地城管执法部门来说,也不应当将责任推给“临聘人员”便万事大吉,而应当认真地反思平时对内部人员教育管理存在的漏洞与短板。试想,如果当地城管部门平时能够加强对包括临聘人员在内的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让大家具备良好的品行,又怎会上演如此血腥惨剧呢?
近些年来,“临时工”屡屡成为“替罪羊”,面对一些恶性事件的发生,相关部门总是让“临时工”来“背黑锅”。不可否认,确有少数“临时工”素质不高、自身要求不严,但这又何尝不是相关单位选人用人以及教育管理存在的疏漏呢?对于任何单位来说,即便是选聘“临时工”,也应当注重其德才品行等,真正做到严格把关。
另外,在平时,也应当加强对“临时工”的教育与管理,毕竟,其既然在一个单位里工作,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代表着单位的形象,尤其是对于城管、公安等部门的“临时工”,其往往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更是对其素质有着严格要求。因此,面对“临聘人员”上演的罪恶行径,作为巴中市城管部门来说,必须要进行严肃的自我检讨。
当然,这起恶性事件的发生,也为各级政府敲响了警钟。当下,在不少政府部门都存在着聘用“临时工”的问题,相关政府部门既要依法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也必须要不折不扣地抓好“临时工”的日常管理,既不要让“临时工”给单位抹黑,也不可能让“临时工”成为政府部门服务人民群众的一大“软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