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刺工”是“无赖假设”原则的诠释

时间:2020-04-26 05:5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许辉
  今年以来,眉山市丹棱县“秘密”选聘了40名“挑刺工”,建立暗访监督人员库,主要通过暗访检查、模拟办事、走访调研、网络监测等方式,对全县服务窗口、部门机关展开暗访监督。(5月19日《华西都市报》)

  “挑刺工”其实就是作风形象监督员,但眉山的特别之处就在于这些人员是“秘密”选聘的,这40人名单对外是保密的,而且“挑刺工”们相互之间也不清楚其他39人是谁。“挑刺工”的存在与履职,伴随着暗访“成绩”的公布,使公职人员如履薄冰,倒逼其作风规范、主动作为。将作风形象监督员的工作从“地上”转为“地下”,颇有“钓鱼”的意味:模拟办事,全程录音,甚至偷拍,这难道就不违法吗?笔者认为,这并不违法,而且这些就是暗访的特征,也是暗访威力所在,更是“无赖假设”原则的最好诠释

  在政治学领域,英国思想家休谟曾就“权力监督”提出:“许多政论家已经确立这样一项原则,即在设计任何政府制度和确定该制度中的若干制约和监控机构时,必须把每个成员都假定为是一个无赖,并设想他的一切作为都是为了谋求私利,别无其他目的。”这就是著名的“无赖假设”原则,其核心就是为了强化权力监督,有必要将每位公权力行使者都假定为谋取私利的“无赖”,并有针对性的予以监督。基于这一原则的发展,“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为各方所重视,并成为权力监督的重要形式。在作风建设上,虽然我们并不倡导把每一位公职人员都想象成“无赖”那么坏,但作风建设的隐蔽性与易反复性都说明,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作风建设的短板。为了不使公职人员成为那块短板,加强作风建设事先教育与事后查处就缺一不可了。

  由此可见,这种“挑刺工”暗访跟“钓鱼执法”有着本质的区别。“钓鱼执法”针对的对象是公权力所作用的对象,一般来说就是普通群众,其本质是公权恃强凌弱,将一切对象假定违法而违反程序取证。而“挑刺工”的暗访工作对象是公职人员,工作职责是收集公职人员违反作风规定的事实及证据。公职人员的工作作风如何规范,都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都是公职人员理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即使“挑刺工”是模拟办事,也应该是公职人员按相关规定要认真接待、处理的,对待这种模拟办事时作风不佳,则在其他时候也会产生这种不佳作风的可能,都是应该禁止的。“无赖假设”原则为“挑刺工”的存在提供了理论可能,“挑刺工”的存在给作风建设带来了倒逼效应。

  “挑刺工”的工作已经初见成效,但也还有待实践进一步检验,而且这一工作更有待进一步规范,如被挑刺对方的申诉权力,“挑刺工”自身行为的约束,等等。眉山的“挑刺工”实践为加强作风建设开辟了新途径,为公职人员敲响了作风建设的警钟,时时提醒公职人员要规范自身言行,不当“无赖假设”原则下的那个“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