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要走在大数据时代前列

时间:2020-04-25 21:4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杨
  在我们如今身处的时代,“大数据”是一个热词。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强调:“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努力建设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从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来看,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各类新媒体层出不穷和迅猛发展,其创新速度之快、通用性之广、渗透力之强前所未有,对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司法公开、信息宣传和对外交往等各方面工作带来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在新的形势任务下,人民法院必须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牢牢把握时代脉搏,始终走在数据时代前列,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使司法审判更加公开、公正、高效,促进法院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取得新成就、树立新形象。

  思想观念要跟紧。在6月20日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周强院长指出,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重要保障。在此之前的一系列相关工作会议上,周强院长也多次对法院信息化建设作出重要指示。通过对这些会议精神的学习和领会,能切实感受到最高法院领导对新媒体时代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应对舆情能力的高度重视和深谋远虑。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法院的领导干部,最首要的是在思想观念上必须与时俱进,牢固树立“不重视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思维的领导干部是不称职,不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领导干部是失职”这样的思想观念,坚决克服重司法审判、轻信息化建设的错误倾向,并且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引导全体干警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信息化建设、树立互联网思维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人才队伍要过硬。去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提升政法干警在新形势下的五项工作能力,其中重要两项就是“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和“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这为人民法院在信息化建设领域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警素质指明了方向。在大数据时代、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时代环境下,信息的开放性、网络的虚拟性和受众的广泛性既有利、也有弊,如果执法办案和应对舆情的策略不正确、措施不妥当,极易导致非理性和情绪性舆论蔓延,甚至酿成网络上和现实中的群体性事件,冲击社会秩序,影响法院形象。所以,人民法院要把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以及舆情应对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教育培训范围,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努力提高全体干警应用信息化工具的水平,努力提高法院队伍在互联网时代同现实社会、虚拟社会打交道的能力。同时还要精选一批政治坚定、能力强、作风好的干警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精心制定培训方案,打造一支专业化的信息化建设和应对舆情人才队伍。只有坚持全员培训和专业培养相结合,才能全面提升法院队伍应用信息化、应对舆情的整体素质。

  配套设施要到位。最高法院提出,要大力推进全国法院信息联网,逐步实现全国法院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联网既包括法院系统内部局域网络相互联通、信息共享,也包括法院网站接入国际互联网络。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其实也是互联互通、相辅相成的,通过法院系统内部局域网能够实现数据集中管理、信息实时共享、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接入外部互联网络则可以使司法审判信息通过虚拟社会向现实社会传导,在迄今为止最广阔的范围内实现司法公开。古人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大数据时代条件下,传统的办公办案方式、信息处理手段、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具都必须与时俱进,在硬件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强相关专业设备,确保在技术上能够及时应对和科学处理海量数据和复杂的信息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执法办案和应对舆情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应当坚持功能先进、适度超前的原则,既要保证购置的专业设备在合理年限内都能应用、不过时,也要紧密结合所在法院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进行资金投入,确保厉行节约、杜绝浪费,避免过度投入和重复建设。

  舆情应对要健全。当前随着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技术的日益发达,每一台电脑、每一部手机都是信息源,每一个人都是信息发布者和传播者,信息传播手段更多、传播速度更快、辐射影响范围更广泛。这对于法院工作而言是一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就能够树立公正、权威、高效的法院形象,而如果利用得不妥当,则可能造成负面信息泛滥、严重损毁司法公信。在大数据、互联网时代,人民法院不仅要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更要高度重视和抓紧抓好舆情应对工作,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人民法院的应对舆情工作体系大、内容多,既包括现实社会的舆情应对,也包括网络虚拟社会的舆情应对,涵盖了舆情监测和研判、舆论引导、民意沟通、信访化解、应急处置、司法宣传以及与各类媒体打交道等各个方面,既要做好购置计算机、配备服务器等方面的硬件建设,更要加强规章制度、处置程序、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软件建设,切实加强建章立制、完善运行机制和问责机制,做到基础设施到位、工作机制健全,确保应对舆情工作有力、有序、高效率开展。要持续抓好法院网站、院长信箱和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利用这些网络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法院工作、树立法院形象。

  法治思维要牢固。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就是必须在法治的轨道内来开展执法办案和应对舆情工作。在大数据时代,人民法院的领导干部除了要树立信息化意识和互联网思维,还必须率先垂范、崇尚法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运用法治方式来对执法办案和应对舆情工作进行决策部署,并进一步引导全体干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提升应对舆情的水平。只有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开展执法办案,才能确保司法裁判结果公平、公正,并通过互联网世界弘扬正能量;只有依法开展应对舆情工作,使舆情监测、研判、处置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相关法规和程序的规定,才能保证应对舆情工作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正当性,确保人民法院始终掌握舆论阵地的话语权和主导权,为推进司法审判事业和树立人民法院形象营造健康、和谐、有序的舆论环境。

  大数据时代以开放、自由、共享为基本特征,并已经成为、且必然成为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最高法院积极顺应时代潮流,及时提出了推进信息化建设、树立互联网思维的科学发展课题。在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一盘棋”的战略格局中,各级人民法院都是推进信息化建设的组织者和责任主体,每一位法官干警都是贯彻落实“天平工程”、“五年规划”的生力军。只有把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树立互联网思维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才能把新媒体和信息化技术应用于提升案件质效、促进司法公开的实践中,为审判事业插上腾飞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