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丰县农委下发《关于林业收费的若干规定》的“红头文件”激励下属人员“创收”。规定称:为维护木材管理秩序,减少乱砍乱伐现象发生,提高路检人员的积极性,实行收费考核,每季度核定征收额为6万元,超过6万元的按超出部分50%返还班组作为超时补贴;和交警部门联合办公,每查扣一辆车给予交警部门500元出警费用等。昨天,丰县农委回应称,这份文件目前已经撤销、废止。(6月24日 《现代快报》)
农委负责人称,该“创收”文件的出台是因为农委下属事业单位——林政大队存在多年“吃不上饭”的情况。林政大队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有职工59人,“去年就拖欠了他们5个月工资,今年的工资也只发放到4月份。”如此看,迫于无奈,农委只好出此下策了。
然无论何种理由,其实都难掩农委“部门权力利益化”本质。因为有收费权力,所以就想到“收费考核”。显然,用罚款代替依法行政,调动了职工“积极性”,损害的却是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政府公信力。
因而,“创收”红头文件虽然废止了,但这还不够,与之相随的某些不良现象也应“废止”。
首先,“部门权力利益化”的惯性思维应该彻底消除。有一份权力,也就有一份责任,两者是有机统一体,而非单位、小团体谋利的工具。将权力与利益纠缠在一起,必会导致公权的滥用、乱用和寻租。
其次,应给林政大队消消“肿”。一个小小的林政大队就有59人,这些人是否都有编制,是不是聘请了大量的“临时工”之类,值得好好去清理。僧多粥少,还要养着一批不干事的编内人员,出台“创收”文件也就不足为怪。
如此看,虽然网曝“创收”文件不是好事,然当地农委不妨将“丑”事做好,那就是在人员编制上做文章,对“临时工”之类该清退的清退;对长期不上岗“吃空饷”人员,该勒令辞退的辞退。只有内部充分挖潜,执法力度到位,自然不用为职工工资动“歪脑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