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步与全面深化改革相伴而行

时间:2020-04-25 16:5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丁国强
  改革既要体现法治精神,遵守法律规范,遵循法律原则,尊重法律权威,又要运用法律方式和法律逻辑,通过协商、沟通、妥协的办法协调各方面的利益。

  改革理性是建立在法治理性基础上的,改革思维本质上是法治思维。改革与法治都反映了社会生活的需要,改革的成果需要通过建法立制固定下来,形成新的法律秩序。改革主张如果不转换成法治主张,改革风险如果不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就无法行稳致远。改革既要体现法治精神,遵守法律规范,遵循法律原则,尊重法律权威,又要运用法律方式和法律逻辑,通过协商、沟通、妥协的办法协调各方面的利益。

  法治是改革的基本方式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时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1月在山东调研时指出,要有序推进改革,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要超前推进。由此可见,在法治条件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是这一轮改革的重要特征。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主编的《法治蓝皮书(2014年)》指出,中国正以全新思维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其突出特点是,全面深化改革在法律的轨道上行进。蓝皮书分析,改革开放初期,强调先改革、后立法,改革可以突破法律法规的规定,甚至在一定意义上改革可以突破宪法的规定。当下的全面深化改革则是在法律的轨道上,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通过对法律的立、改、废来保障、引领和推进。政治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是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前提。改革的深入也引发和推动了法治变革和制度变迁。中国作为一个超大规模国家,无论是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还是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城乡二元制改革,都牵涉到法律问题。宪法是国家治理的基本依据。改革要符合宪法学原理,实施改革必须在宪法法律框架下进行,改革决策必须在宪法法律的解释空间中进行。改革体现着宪法精神和宪法理论,也丰富了宪法实践,改革实践与宪法实践只有形成良性互动,改革才会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历史进程的一部分。改革不是权力的扩张,而是权力的克制。改革不是规则的破坏,而是规则的建构。从某种意义上说,改革就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

  法治是改革的内生动力。改革是传统的有机转化和治理经验的累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使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得到了巨大改善,各种权利特别是选择的自由和机会大大拓展。如何将经济奇迹转化为发展常态,离不开法治的推动。我们不仅要用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来解释深化市场经济的必要性,而且要用法治的常态性来解释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性。法治通过调整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催生社会变革的动力。法治在对利益追求做有序化处理的同时,推动了人们对正当利益的追求。法治是遏制利益分化的有效手段,在充满不确定性的社会转型期,法治是各个社会阶层的共同利益,因为它是各个阶层权利保障的共同路径。

  法治是改革的价值目标。法律体系既是规范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规则体系,也是对正义、自由、平等、安全等价值的制度化安排。法治不仅影响着人们的行为选择,也影响着人们的价值选择。无论是创造法律还是阐释法律,都不可能是一个纯粹的技术活动,而是交织着价值认同和价值选择。法治不仅为改革提供了工具和手段,而且也决定着改革的价值观,推动改革预期的形成。深水区的改革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也涉及复杂的价值取向。在社会分化加剧、价值冲突增多的社会转型期,不同社会阶层都有着自己的改革诉求。公平正义、秩序安全是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如果缺少价值目标,改革就会陷入功利化误区。改革的过程既是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利益关系、缓和社会冲突的过程,也是将社会转型控制在法律秩序与国家安全范围内的过程。全面深化改革不是简单的增量改革,保持经济持续增长不是唯一目的,更不能以容忍权力垄断寻租和社会贫富分化加剧为代价。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依法配置和监督权力,防止权力过分集中、权力滥用和权力失衡。城镇化进程既是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的过程,也是城市公共服务与法治保障均等化的过程,这些说到底都触及价值层面的变动。

  法治是改革的制度体现。“法与时转则治”。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迁、民情的变化都在一定程度推动了法律制度的变革。无论是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还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法治都是必要的路径。中国的改革从经济改革起步,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同时,也牵动了政治、社会、司法等领域的改革。改革是实践理性生成的过程,既是学习借鉴西方发展经验、创新制度安排、自我路径选择的过程,也是适应国情、直面问题、应对危机的过程。摸着石头过河既是不断试错、纠错的过程,也是法治积累、制度更新的过程。改革需要在法治框架内进行整体配套,也需要经历制度变迁的微妙过程,这也是改革渐进性的体现。变革是一项静谧的技术活,需要与社会生活慢慢磨合,所谓大刀阔斧往往会破坏了社会推进的规律和节奏。改革本身就是法律治理的一部分。当然,改革需要人来推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改革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