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方案的最大亮点,应该一眼就能看出来,那就是车补标准定得很低。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比如近年来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杭州车改和温州车改,最高车补标准分别为每月2600元、3100元。更不要说西安经发集团的车改,最高车补达每月5300元;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曾经的车改,最高车补标准达每年8万元。相比之下,中央国家机关的车补标准堪称“超低”,甚至远远低于人们的心理预期,说这是一份意外的“惊喜”恐不过分。
既然取消一般公车用车,那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正当性毋庸置疑,但车补标准必须“适度”,够用即可,切不可将车补异化为变相涨工资。此前一些地方的车改之所以遭到舆论炮轰,主要问题就在于车补标准偏高、畸高,乃至将公车改革变成一场“权力自肥”的盛宴。这样的所谓“车改”,我们宁可不要。
在这个意义上,中央国家机关的低标准车补,为公车改革带了一个好头、树立了一个标杆,也足以让一些地方畸高的车补“自惭形秽”。车补标准是否规范合理,是公车改革成败的关键,也是改革能否赢得民众支持的关键,而车补标准高与低,在很大程度上考验着公车改革的诚意和决心——公车改革的目的是遏制“车轮上的腐败”,而绝不是将“不落腰包的腐败”变成“落入腰包的腐败”。中央国家机关的车补低标准,回归了公车改革的本义,是对改革宗旨的最好诠释。
上行需要下效。按照此次出台的方案,地方党政机关要在2015年底之前完成车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车改要在两三年内完成,地方的车补标准不得高于中央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的车补标准不得高于中央的150%。这些“指导意见”意味着,公车改革已经有了详细的“顶层设计”,有了明确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规范化的车补标准。接下来,就该各地、各单位照章执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