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处都能看到“群众有困难找警察”的告示,后来被民间幽默大师弄出一个简单却滑稽的经典笑话:说是某地将这告示书于墙壁转弯处,每边又只能写下四字,于是在这边看就是“群众有困”,到那边看便是“难找警察”。经如此巧妙断句,告示原本的积极意义便截然相反。谁料想,这不经意的幽默,却真是现实的写照!据《华商报》报道:今年10月13日晚,陕西省安康地区某女青年正在岚皋县某宾馆服毒寻短见,生命危在旦夕。其家人赶往岚皋县城找了好几家宾馆都没着落。无奈之下前去请求岚皋县公安局帮助时,两民警却“建议”他们给“110”打电话。家人见求助无果便继续自行寻找。到次日凌晨1时仍未有结果时,又不得不向“110”报警。值班民警接报后却告知“太晚了没法查,等天明上班后再说。”在这人命关天的当口,岚皋县的“110”最终没能被“请”动。当其家人在宾馆发现女青年时,大量的敌敌畏和安眠药已被吞饮多半,幸急送医院抢救,女青年方才脱离生命危险。
“有困难找警察”,属警察的基本职责。在那位安康的女青年已到人命关天、家人急于相救的尖锋时刻,岚皋县公安局的某些警察要么当老爷让求助者自己打电话找“110”,要么以“太晚了没法查,等天明上班后再说”为借口予以推脱。尤其是“110”在时间上的无理托词,就是公然表明不予救助。这种极不负责的行为,是人民警察工作严重渎职的表现。这样的害群之马,还有资格站在警察行列当中?
某些警察的如此服务作风,首先是他们背弃了职业宗旨,颠倒了主从关系,从而养成难以根除的老爷作风,认为帮百姓排忧解难是他们对百姓的一种恩惠,因此需要恭请,甚至“请”而不动;其次,也是最根本的,就是没把服务对象放在眼里和心里,警察倘若对百姓的痛痒怀着漠视态度,就会变得残酷无情。岚皋县公安局个别警察的丑恶表现,即是最典型的例证之一;其三是利益心理作祟,这些年,包括公安在内的执法部门,对有捞头的事就积极办,而对没有好处的事就赖着不办或拖三推四。
治理警察队伍中“请”而“不动”的渎职现象,需予以严惩。惟此,才能使公安部队伍正风气,正形象;才能有效发挥人民警察的国家机器作用,从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作者来自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文化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