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必要为杨翁“黄昏恋”唱赞歌

时间:2020-05-29 16:3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陈旭
  报载,现年82岁的第一位华人诺贝尔奖得主杨振宁,今年11月与芳龄28岁的广东某大学翻译系硕士生翁帆在北京订婚,预计明年1月结婚。两人相识于一次国际物理学家会议,杨振宁形容翁帆为“上帝恩赐的最后礼物,给我的老灵魂,一个重回青春的欢喜。”媒体称杨振宁和翁帆的婚姻公开后,势必在国际学术圈引发震撼。

  这一消息一传出后,马上就有评论用最为美好的词语为杨振宁的这一“黄昏恋”说尽好话,大唱赞歌。

  “黄昏恋”到底有多少好处,是婚恋者自己的私生活问题。人家婚后的生活情况好坏,要夫妇双方去承担和认可。既不关乎公众什么,也于公众的利益没有任何伤害。只要双方相互愿意,聚散都是个人的事。至于它到底是有无人性的光芒、谈得上人格的魅力,是否有损于道德。在今天的社会环境下都没有多大的意义。也实无必要去为其贴上如此美好的标签。

  在中国,每一件事情的发生,评价其好坏往往都是因人而异。这事发生在名人杨振宁的身上,于是就散发出人性的光芒,彰显出了人格的魅力。假如这事要是发生在一个普通的老百姓的身上的话,让好事的评论家不骂他个狗血喷头才怪。高龄的男性与少妇结婚,于青年与老婆子结婚从性质上是一回事。记得今年前某网站贴出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和一六十多岁的老婆婆结婚的新闻后,舆论几乎是众口一词,一片谴责之声不绝于耳。相反,杨振宁的“黄昏恋”竟然被贴上了如此美丽的标签,就让人多少有些无法理解。同样是结婚,为什么名人的老少相配就能彰显出人格的魅力,散发出人性的光芒,而平民百姓的婚恋,就有悖道德,乱了伦理?真不知这是谁家的规章制度。所有的问题到了名人的手里,即使没有光芒都会放出光芒,而凡人手里即使有光芒的事显得都漆黑一团呢?

  婚恋之事,是个人的事。作为公众和旁观者,我们既无权指责别人的不对,也没必要就认为别人的婚恋就有多好。只要需要成为夫妇双方自己的感觉良好就行了。你自作多情的摇唇鼓舌,为其呐喊,到底是想图个什么呢?因为婚姻是个人行为。我们为其叫好,写成文章,发表于报端,尽管好些媒体强调不代表媒体的观点,但在事实上,对公众多少都有误导的作用。

  82岁的老翁和28岁的大姑娘成婚,自己认为合适,那是人家自己的事。作为其他人,在媒体上为其说好,为其摆功,就等于倡导这种结合是好的,也在事实上告诉大家,这样做是很好的,众人都可以为之。不管从什么角度去谈,老夫少妻或者少夫老妻的结合,我们还是不宜提倡为好,这有什么好处可言,我真无法想像,从这种非常规性的结合中,到哪里去寻找人性的光芒和人格的魅力呢?。尽管《婚姻法》没有对年龄的具体限制,但夫妻的结合还是要讲年龄的匹配的。让一个和自己爷爷的年龄一样的人作丈夫,实在不是一种滋味,夫妻生活的和谐也可想而知。作为知识层的写作人,还去为其摇旗呐喊,说尽好话,多少让人感到有点不是滋味,难圆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