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4年5月31日,四川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上千万元,其中违规借用并拖欠公款的36名领导干部被查处,有的还被追究刑事责任。据了解,四川省目前正采取积极措施,将于2005年2月底前把党政领导干部拖欠的公款全部追回。
四川省的这一做法,确实抓到了点子上。在不少的地方,干部拖欠公款,已经成为一种公害。能拖欠公款的干部,一般情况下,要么是管钱的,要么是有权的,既管不上钱又没有权的干部,即使确实需要钱,想借点钱也不那么容易。能借到单位公款的干部,借款数额也并非三二百元的范围,有的人的借款数额已经大到了惊人的地步。
还有的干部,不在本单位借,却在下属机关单位去借。他们的钱,名义上是借的,事实上是拿去用的,是刘备借荆州——十借九不还。他们把借去的大笔金额用来做生意或派有大用场。用公款最放心,不用纳利息,只需要写个借条就行了。无人追问的话,这款就没长没短的用去了。假如纪委等部门查起来的话,这钱是借的,有借条为据,你又能奈我何?有一些单位,正常工作的资金周转困难,外面却有不少的借债,既无人愿意去讨,也碍于借款者的权势,单位负责人即使有心也无胆量去讨。
可以说,干部拖欠公款是一种变相的腐败行为。是干部队伍里面一些聪明人的高明之举,他们的借款,实际上就是钻了法律和政策的空子。把公款名正言顺地“借”为己有。窃以为,是应该把干部的借款列入各级党政组织的管理和治理之中。当然,少数干部因为天灾人祸和家庭的经济困难,借少量的公款以解燃眉之急另当别论。对那些以借为名以据为己有为实的变相借款,应该给予必要的治理和制裁,情节严重的,完全有必要追究法律责任。不要让少数有职有权的干部把单位或下属的巨额钱财拿上为自己办事或者挥霍。这也是一些干部走腐败的一条黑路,时间一久,有些人对所借的钱不想还时,就会采取手段、找些票据换掉自己的借条,为其贪污腐化打开通道,也会使大量的公款白白流失。
治理干部拖欠公款势在必行,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了。四川省是这样,全国各省也不能例外。各地都应像四川省那样,采取多种措施,把党政干部拖欠的公款逐步缴回来为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