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高校,4名工科研究生坐在一间实验室里,他们来自两个年级的两个专业,其中的3人都在给被自己称为“老板”的导师做着与专业没有关系的项目。有个叫赵文的研究生给自己的导师打工,没什么休息日,有时还睡不好觉,但作为“老板”的导师每月只给他400元。在“导师”面前,他觉得自己连民工都不如。
以前,导师与研究生是一种典型的“学徒”式关系。导师除了向研究生传授业务本领外,还负有传递思想道德和做人学问的重任。现在,“老板”现象的出现,则极大地冲击了这种“学徒”式关系。导师摇身变成“老板”,有深刻的社会根源。市场经济对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的渗透已无所不及,市场等价交换的原则普遍建立,人们思想观念日趋多元,价值判断日趋实用化,社会形势的变迁也在冲击着高等院校这块净土,商业社会的商业性已经融入某些教师的血液。
导师从国家一些基金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企业争来有“含金量”的课题,与学生的研究方向相关,让学生一起参与,这是提高研究和创新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好机会。按说,像这样的打工,确实还有一定的好处,学生为导师“打工”,忙点累点按说也没有什么,但作为学生,最怕的就是低层次打工,学不到什么东西。事实也正如此,很多导师没有把学生引入课题研究的内核,而只让学生干琐事。如文科的导师喜欢让学生帮忙翻译,或搞些基础性调查;理工科的导师则让学生重复做技术含量不高的实验;也还有导师与人合办公司,让学生填报表、接待客户、办理手续等。
高校内的这种“老板”现象的出现,正是以这些应得报酬的丧失为代价的,它的后果之一是造成了研究生弟子的不满、失望与心灵的不默契。其结果是研究生自由探索学术的空间受到严重挤压。尽管目前研究生群体扩大,研究生教育已不再是单纯地培养学术精英,但是研究和创新能力仍是研究生的基本能力,不该弱化。研究生学习只有三年时间,又要学基础课程,又要做论文,哪有那么多时间为导师打杂?
看来,导师让自己所带的研究生为自己当帮工,在高校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像这样名为研究生,实际成了导师的私人劳力的现象。应该说是教育腐败的一种特征吧!
高校和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对一些导师的管理和制约,不能让他们把研究生当劳力使用,成为给自己赚钱的工具。而应本着对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负责的态度,促进学生明确读研目标,选择感兴趣的研究方向,更加努力学习,完成自己的学业。同时,要采取得力措施,增强导师对学生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让他们成为真正的优秀导师,把学生领进课题组承担研究任务,让他们尽快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