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2月23日报道,黑龙江省绥阳林业中学高三女生迟明因两次月考成绩滞后,依照该校校规,她将同几名同学一道被劝留级或离校,且不允许其参加高考。几次交涉未果后,迟明选择了卧轨自杀,由于火车刹车及时,才使其保住了性命,却永远失去了左腿。能歌善舞、性格开朗、口才好而又组织能力强的迟明事后如是说,“我就想用我的死来胁迫校方废除不合理的留级制度。”
作为一个站过多年讲台的人,我看到这一报道后,心情非常沉重。表面上看,是不合理的“制度”害了迟明,可制度不是人定的吗?学校有那么多的教师,当初制度出台时,有没有人指出过它的不合理性?透过这一事件,透过不合理的制度,我们应该意识到,是教育活动中日益严重的教育情感淡化、教育职责弱化和教育手段粗化造成迟明同学悲剧的发生,可以说,教育中存在的“三化”问题,已经成为戕害学生的元凶。
教育情感淡化。学校教育的对象是学生,教育活动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在教育过程中,教育者的情感很重要,没有情感的教育只是一具干枯的躯壳。现在,有的教师只满足于备课上课,不注重与学生的交流,教学过程中没有激情,对学生存在的思想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对学生的喜怒哀乐不闻不问,师生之间存在较深的隔膜。这种情况的存在,激化了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校的矛盾,一旦遇到诱发因素,矛盾会以悲剧式的结局暴发。
教育职责弱化。教育之所以崇高,教师之所以受人尊敬,就是因为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可现在,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是教师身上职责的弱化:学校分快慢班,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受歧视等等现象并非个别;还有的教师课堂上不认真讲解,业余时间办实习班,要求学生参加,好自己挣“外块”;甚至有的教师根据学生家长的情况决定对学生的喜好,有的教师逼迫学生逢年过节时给其送礼。这些问题的蔓延都使得教师对自己身上担负的职责认识弱化。
教育手段的粗化。教育本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不断地研究和探索,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方法。可是有的教师不愿下功夫,在日常的管理中对学生采取粗暴的方法。比如,有的罚款,有的体罚,有的学生就此对教师心存仇恨。
教育情感的淡化、教育职责的弱化和教育手段的粗化,三者是互相影响、互为因果的。教育情感的淡化加剧了教育职责的弱化,教育职责的弱化使教师为自己教育手段的粗化找到了借口,而教育手段的粗化又疏离了师生之间的感情。
迟明事件的发生,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教师必须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用全身心的爱去关怀学生,用满腔的情去温暖学生,用所有的智慧去启发学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才能为国家培养出合格的“四有”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