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何曾诱发离婚潮

时间:2020-05-29 11:4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铁鹰
  据《黑龙江晨报》2月19日报道,在春节长假后上班的前三天,到法院离婚的人数骤增,据哈尔滨市法院系统19个基层法院的立案庭统计,三天里全市有近200对夫妻到法院要求离婚

  春节长假后的前几天,离婚人数较平日增多,这并不奇怪,往年也是如此。奇怪的是,报道引用一位法院副院长的话,“春节后历来是离婚的高发期”,将离婚人数增多归罪于春节,似乎春节是离婚潮的诱因。记者因为是外行,再加上出于稿件见报后能引起人们关注的心理,所以将春节看成是离婚的诱因,似乎还可以理解,而一位法院的副院长也这么认为,就有点太轻率、太不负责任了,其观点对社会的总体思维有明显的误导作用。

  其实,不独春节后有一个短暂的离婚人数增多期,“五一”、“十一”长假后也有类似情况。但这不是节日惹的祸,而是因为长假里,法院不办公,欲离婚的夫妇不得不等到长假结束才去办手续。如果法院不放长假,节后不仅可能不会出现离婚高峰,甚至离婚人数会较平日减少,因为人们考虑到不影响节日的喜庆气氛,会选择克制而暂时不离婚。而那些因一时冲动产生离婚念头的夫妇,或许会在长假里经过冷静思考,又重归旧好而不再离婚了。

  离婚与结婚一样,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做为特定人群的个人行为,每天都在发生,除了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由于离婚手续简化,随之出现过短暂的离婚人数骤增外,从未出现过任何离婚高峰。节后离婚人数增多,只是一种表象,是长假7日离婚人数累积所致,与节日本身无丝毫关系,节日既不是离婚高潮的诱因,节后也从未出现过真正的离婚高潮。我们应该对离婚情况做理性的分析,因为离婚高潮不是“节后综合征”,不能随便定性,更不能随便扣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