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刚性界定官员之“私”

时间:2020-05-29 11:4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朱四倍
  海南省共有3144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共计8746万元,占农信社不良贷款总额的3.97%。其中海口农村信用联社已清收的贷款占应清收的比例不到30%,定安农村信用联社的这一比例为6.2%,海南全省的比例则是22.84%。 (见《中国青年报》2月22日)

  事实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拖欠贷款,并不是海南省特有的现象,几成全国普遍现象。如截至2004年5月31日,四川省省党政领导拖欠公款的总额上千万元,贵州省共清查出6379人拖欠公款4525万元,已归还金额2216万元,包头市275名领导干部欠款200万元等。

  公职人员为什么拖欠贷款,为什么纪委能在清贷工作中发挥作用,并且效果明显? 笔者以为,这一切都是官员自利性导致的,往深层次说,是对官员所代表的公与私界限不清的必然结果。为什么银行方面不愿意起诉拖欠贷款的公职人员?就在于银行不是不愿意起诉拖欠者本人,而是不愿意与公职人员所代表的“公权力”撕破脸面。而公职人员之所以在纪委介入后愿意偿还贷款,在于公职人员的升迁欲望所导致的。

  我们知道,政府官员的行为存在于两个空间,即以家庭为代表的私人空间和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空间。在私人空间,政府官员可以追求私人利益的最大化,追求内在心理的满足,并不考虑社会效果和社会评价。但在公共领域行为必须最大限度满足公共愿望,既要考虑“成本-效率”的平衡,还要考虑社会效果和评价。并且在私人空间行为最低约束条件是道德,而在公共领域行为约束条件包括法律制度、行为准则、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官员要强制遵守。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对官员的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区分不清,导致不少官员把权力错位为资本。某些人心目中,把公权视为“私权”,进而把“私权”视为私有资本,发展到以“权”谋私,做“权”钱交易。拖欠贷款不还就是以“权”谋私的一种表现。

  作为一个社会的人,政府官员与社会经济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们也具有自身的利益取向。如个人价值的实现、职位的升迁、个人经济利益的增进、对舒适生活的追求等等。但是这些利益取向必须在合适的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分别完成,而不能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不分。

  有专家建议,要解决官员欠款这个问题,最直接办法就是通过人事上的高压政策让借贷人“吐出”贷款,比如,出台限期不还不提拔、不重用等规定。但是为防止公共权力滥用和有效控制官员行为,这还是不够的。因为剥夺权力和停止薪金是政府控制官员的基本手段。政府所有控制手段的基本内涵就是从制度上严格规范公共权力的使用范围,通过制度安排和契约协议中确立的刺激机制,防止官员在私人领域使用公共权力。始终让政府成为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让政府的每一个工作人员、每一个部门、每一阶层始终为实现公共利益服务,并付给他们合理的报酬,以满足私人空间的生活需要。

  为保证权力的分配、占有和使用都是从维护公共利益,满足公共需求的目的出发,笔者以为,根治公职人员拖欠贷款就必须对官员的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进行刚性界定,从剥夺权力和停止薪金两方面加以落实,最根本还是剥夺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