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新学期开学期间,在机场出现不少背着大包、脸上挂着泪痕的十多岁的学生,赴异国求学。这些稚嫩的脸庞能否适应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完成学业,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的担忧。赵金城等多位委员联名呼吁,制定相关政策,严格限制18周岁以下或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读人员出国留学。对于这一建议,还有委员则认为18岁的限制定低了。赵委员建议制定相关政策,严格限制18周岁以下或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读人员出国留学。对于随父母出国定居的,要在证明材料齐备的情况下慎重审批。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对外文化交流部门应在相关国家设专门机构,对出国留学人员加强管理和沟通,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关部门应每年检查中介机构运作状况,加强规范化管理,坚决取缔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留学中介行为和机构。
对于赵委员的这项建议,笔者以为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首先从家庭层面上解读这种留学现象,并不利于孩子们的身心健康。18岁以下是未成年人,尤其在优越家庭成长起来的孩子,他们生活自理能力很差,在国内尚需要父母的照料,身在异国它乡,饮食起居诸方面都将面临着很多问题。况且,在国内长大的孩子,对国内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较为熟悉,他们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会表现得很不适应。中西方文化差异很大,当这些孩子处在一种孤立无援的境地时,他们很容易产生一种绝望心态,除了抱怨家长们的无情外,很容易产生一种自暴自弃的灰暗心理,从而铤而走险,甚至走向犯罪与堕落。
其次,容易助长社会腐败。从当前的反腐败轨迹来看,一些家长利用自身权力资源,把孩子送往国外求学,往往不是自己掏腰包,而是由他人“买单”,这就为权力寻租寻找到了另一种空间。自己的孩子到国外求学,而学费却由别人出,这实质上也是一种腐败行为。更值得人们关注的是,一些贪官已经把孩子送往国外求学当成了另一种“跳板”,先是让孩子在国外求学,然后想方设法弄到绿卡,长期住下来,同时把大量的不义之财汇往国外,一旦东窗事发,马上携款外逃,可以说,让孩子到国外求学已成了一些贪官外逃的路径,很多贪官就是通过这种途径跑到国外的。
再次是容易导致留学中介机构的泛滥,导致民间诉讼案件的增加。眼下的留学中介机构可谓是鱼龙混杂,有些留学中介机构完全是赢利性质的,他们只管把孩子输送到国外,至于能否学有所成,这些机构很少过问,收了高额的中介费后,从此没有了“下文”,一些家长发觉上当受骗后为时已晚。白白破费了钱财,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很有些得不偿失。
鉴于此,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赵委员所提出的“严格限制18岁以下学生出国的建议”,采取决断措施,严格限制18岁以下学生随意出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育秩序的健康发展,才能避免社会的积弊丛生,从而营造出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