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因为“朱甘事件”之后,人们对苏力有了太多的不理解,最近北大法律网上有一篇《如何理解法学·如何理解苏力——近访朱苏力》的文章,“大家都说的话我就没有必要再说了”,朱苏力越是不说“大家都说的话”,我就越是难以理解朱苏力。
朱苏力说,“你可以看到我现在的文章里讨论的问题材料大多来自报纸,不是讨论我们生活的周围,像黄碟案,就是讨论我们自己,像公共知识分子。但这都不是真正调查的东西。我认为这都不是最好的研究。”我不知道来自报纸有什么不好,当年马克思不是主要坐在大英博物馆研究报纸写《资本论》的吗?这不是一种很好的调查方式吗?我们没有看到他的实地调查报告,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认为马克思是伟大的学者。也许朱苏力所崇拜的毛泽东确实有不少的调查报告和考察报告。但学科门类不同,对很多专业而言,研究报纸也并没有什么不好。
“孙志刚事件以后,废除了收容遣送,结果乞丐满街走,却没人敢去动他,这也是法律人做出来的事情,落到实际却不能令人满意,说明我们在某些方面的欠缺。所以我特别强调经验研究。而我这几年基本上没有做这样的东西。” 在那些被朱苏力所不齿的公共知识分子的呼吁之下,“废除了收容遣送,结果乞丐满街走”,这也许是苏力调查的结果,但人除了调查所得的经验,还有理性的常识(当然,在朱苏力的后现代主义法学里,理性也是靠不住的),但是有一点全国人民是清楚的:“2003年3月17日晚10点,孙志刚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因为刚来广州,孙志刚还没办理暂住证,当晚他出门时,也没随身携带身份证。事后,记者看到,在一份《城市收容“三无”人员询问登记表》中,孙志刚是这样填写的:“在东圃黄村街上逛街,被治安人员盘问后发现没有办理暂住证,后被带到黄村街派出所’。3月20日,孙志刚在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含冤去世。”
朱苏力说,“比如说黄碟案,我也同意你们说的不能侵犯公民隐私权,但问题是,就这么一警察,他怎么知道那是一对夫妻,而不是倒卖光碟呢?”朱苏力想象力不错,男女二人在家看黄碟,可能不是一对夫妻;还有可能是倒卖黄碟。但我自以为是理性的浅薄之见认为:这不是要探讨的问题:不是夫妻的男女在一起看黄碟就该被搜查吗?既使真有倒卖黄碟,可倒卖黄碟不是杀人放火,无需无证搜查,没有正式的拘留证,当然不能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只少在形式上就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何况凭我的推断(没有实地调查),当地公安局,可以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闯入他人住宅,是敢于为所欲为的,如果真有黄碟的话,翻个底朝天也该查到黄碟了。朱苏力说,“可最容易出毛病的恰恰是那些以规则形式出现的东西。那里面没有具体的人出现,所以老百姓不关注,只有知识分子出于想象力,才能想象到其中的问题。”但我想,这样的问题不需要发挥知识分子想象力,只要有一点良知、一点常识、一点简单的法律知识也就足够了。擅闯民宅的公安人员才最不希望“那些规则形式出现的东西”,但是说老百性不关注,我就觉得朱苏力有点强奸民意了。
为什么朱苏力不说大家都说的话,原来,“作为一个学者,不能只重复别人已经说了的、都在讲着的话,而要发现别人没有看到的问题。”原来是为了标新立异,以免“使老师降低到学生的水平上。”也许在知识上,朱老师比学生的水平高(不过我倒希望学生提高到超过老师的水平上,要不然还要老师干什么),但有的常识,却不一定要法学院的学生,一个文盲农民就可以加以判断。刘涌案之后,他没有去“凑热闹”,而是去关心“那个奸淫幼女的司法解释的问题”,“专门查了那么多资料,美国的案例,欧洲的法律,--我相信没有哪个学者比我查的更多”。朱老师是我们国家缺什么,他就补什么,这不法理学者又成了刑法专家,资料比谁都查得多。所以,“学术上我是很自信的”。
我一方面无法理解,另一方面又努力去理解朱苏力,也许下面这段话有助于我的理解吧,“北大人一定要标新立异,看到别人看不到的问题,这样才能成为中国的智库。要见微知著,从比较小的地方看出比较多的问题,而且是对中国的实际具有意义的问题。我们现在就缺少这样的智库。”我在想,标新立异不是目的本身吧,即使是北大法学院的,还是得先看到别人看得到的东西吧。黄碟案、孙志刚案不正是人人都看得到的东西吗,知易行难,看到其实并不是最难的,北大历史上其实不泛敢做敢为者,北大正是因为出了些敢做敢为的人才享誉中外的,但愿法学院不要在朱苏力的领导下成了只会高瞻远瞩者的摇篮。
朱苏力一会儿是宏大叙事:“我们今天不光是要在中国竞争,还要在世界竞争,我们的同学一定要有长远、宏大的眼光。中央去年夏天开会讨论中国的和平崛起问题,中国要走向世界,学生就一定要有开阔的眼界、国际性的视野。特别是我们北大的同学,要有一种精英意识。所谓精英意识不是说要高人一等,而是说,我要做大事情。不要觉得到了哪个律所,当个律助,挣个三五千块钱,就不错了。你们当中一定要出大的学者、政治家、外交家、企业家。这才是精英。不然要北大干什么?你们去参加律考未必考得过人家二三流学校的学生。”一会儿又嫌“中国人实用主义不够”,说不要站在全人类的角度去思考“什么人权阿之类”:“我一直讲我从来不怕北大的同学没有理想。但应该是什么样的理想?说不好听的我觉得得有像布什那样的理想:世界得按美国的计划安排,按美国的利益设计。我们中国人实用主义不够,老是站在全人类的角度,什么人权啊之类,--你必须得按照中国的利益,中国人民的利益,中国未来发展的利益。”我倒不知道他要北大的学生干什么,要学生“如何理解法学”,在我看来,当个律师有什么不好,都当法学院院长、政治家、外交家、企业家,谁去一点点推动中国的民主和法治,中国的进步不正那些普通人推动的吗,毛主席说,“人民群众才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北大学子从律师助理干起,像施洋大律师一样为劳苦大众的人权挺身而出,像张思之先生一样“一身胆气、不畏权势、只向真理低头”(江平语),不正能宏扬北大追求真理的精神吗?
所以我最后向北大人和朱先生这些“中国的智库”成员建议,虽然“这里是北大法学院”(朱苏力在北大法学院开学典礼上演讲的题目:《这里是北大法学院》),《蓝色生死恋》也是要看的,但最好花一点时间去看看孙志刚墓(在我看来,这与拜谒人民英雄纪念碑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去进一步调查一下陕西的黄碟案。
(作者为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现为丹佛大学美中合作中心访问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