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批发”一词,愚查了一下词典,其本意指成批、大量地出售商品。然而时至今日,“批发”却被咱老百姓用来比作一些弄权者因为权钱而进行的一种见不得光的“交易”。
这些人或单位,他们身居高位要职,或掌控有一定的权力,将职责、职位变成了可肆意掠夺的资源;将他们自身的义务变成了门槛,与当事者进行“交易”。你要来办事或要来办个证书证件什么的,正常渠道不一定行得通,非得要通过不正常的渠道。说白了,非得要留下“买路钱”或“买路情”后才能办成。初始,还不过是小打小闹,不过是一种“零售”,发展到现在,这种“暗中交易”的行为,已经成为由个人而单位,由地下而进行公开的“批发”,成了一种令人痛恨的普遍的社会现象了。
这样说绝不是哗众取宠。我们不是从传媒、网络中看到过某地交通警为钱而违法“批发”驾照的“新闻”么?你只要交了钱就可以不经严格考试取得驾照;我们不是也看到过一些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批发官帽的丑闻么,你只有“多跑多送”才能官运亨通;大家不是还看到过一些高校违法发放注水文凭的事么?这些高校同样只要有了钱,就可以向交过钱的人烂发文凭。除此,还有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有人竟敢玩起了护照“批发”。据《新京报》报道:一位曾任职岳阳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副科长的女警员,在“双规”期间坠楼身亡。问缘由,乃因其涉嫌违法发放护照。看“有钱能使磨推鬼”,有单位竟将黑手伸向了护照,伸出了国门。真是假作真时真亦假啊!
面对此种“批发”,我想是不是应该进行一次深层次打假。
过去,我们的舆论及执法监控线,往往将有无资质,有无证件等作为合法与否的底线。而所谓的打假,也只是打击那些制造或持有假证的人或组织。对发证机关颁发的假的“真证”却置若罔闻。你开车出门只要持有交警发给你的驾照就可以畅行其道;你要出国,只要持有户籍警发给的护照便可以跨出国门;或者,你如果想谋个什么职求个什么业,一旦持有高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便是合格,便会“一路绿灯”。“假猴王”便在一些颁证人的大印章下变成真猴王了。其实,有明白人早就指出:近年来发生的矿难,交通事故等,和一些发证机关在收取不义之财后滥发证书不无关系。这种滥发名为“真证”但却是假证的行为,远比制作真的假证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要严重百倍千倍。它不仅破坏了国家相应的法律及管理制度,更败坏了社会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