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见对领导出书亮禁令

时间:2020-05-29 09:4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陈旭
  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出书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未经组织批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得以个人名义参与出版物的编写工作,不得在出版物上挂署党政职务头衔;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个人编写的书籍中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利用职权和影响在出书中谋取不当利益;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单位和领导同志名义编写“文集”、“大全”等类书刊资料;不得借单位名义编印出版并向下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推销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书籍。违反“五条禁令”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查实,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现在,领导出书成了一种时尚。大大小小的各级领导出版的书籍说句不恭的话,已经成了一种公害。因为这种书和读者平时喜欢阅读的其他各类书籍的不同,大都是领导在不同场合的会议上的讲话稿、是秘书们以领导的名义写的在报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学习体会之类的文章的汇编,抑或有个别的领导们附庸风雅胡诌的名为“律诗”实为顺口溜之类的所谓诗词。不看不要紧,看了掉胃口。

  领导们为什么要出书。先决条件是领导出书方便。他们手中有权,不愁印刷费用,随便编纂上几本都能出版。这类书大都是自费出版,只要搞个书号,花上万把块钱就能印出来。出书对于领导来说,不但可以提高知名度,让其他人看来该领导还是个饱学之士;而且所出的书成了本人的政治本钱。

  出书对于领导手下的人们,是讨好和巴结领导的机会,有热心者就为其充当了业余编辑和写手。

  出书对于领导来说,更为实惠的好处是,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敛财的良好机会,说严重点,领导出书是一种变相的腐败。再傻的领导,也不会直接张口给下属要钱,如果出版一本书,卖给下属单位或者有关无关的部门和单位,则是名正言顺且合情合理的。哪一个领导出版的书没有赚足丰厚的报酬呢?

  领导们出版的书,在很大程度上扰乱了出版市场的秩序。可以说,这些书堪称伪书的代表作。它们没有实在的内容和广泛的读者群,不是出版社的正式出版物却挂着正式出版社的牌子,却有着比砖头还厚、比相当的书籍装祯优美价格更高的优势。这些书没有一个私人购买者,大都是由单位和集体出钱买回后赠送给大家的。

  四川省委、省政府对领导出书,用制度进行规范,出台“五条禁令”,这无疑是一种进步。作为党和政府,应该把一些领导们的这种出版物扼杀在襁褓之中,这实质上是对领导们的一种爱护。从眼前利益看,领导们出的书,是收到了一定的名利,但它们给下级的财政所增加的负担是不可忽视的。到头来,书籍在社会上流传的愈广,会使读者对领导的评价越差。

  所以说,对领导出书亮出“禁令”,不失为一种高招,各地亦应效仿。同时,领导干部自己也应该自重自爱,水平达不到,就尽量少出书或不出书,不要在读者中流下笑话和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