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讨报案遭遣返令人自危

时间:2020-05-29 09:4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成彪
  年过六旬、均双目失明的李立学、常秀芬这对老夫妇的儿子李相喜1996年在洛阳市失踪时,还不满16岁。报案9年了,警方推诿不立案。昨日上午,记者在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小李庄采访时,这对连食宿都难以保障的盲人夫妇,谈起此事不时号啕大哭。

  读完这则消息,我打了个寒噤,莫名地将厄运往自己身上联想:身为人子,我会不会成为李相喜?为人父者,我会不会成为李立学、常秀芬?不敢无谓,不敢冷漠,不敢麻木,我们每个人都应为李相喜和李立学夫妇的遭遇而感到自危:遇着一群尸位素餐的官员,谁的权利天空都不会晴朗,谁都不能免遭其害。

  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和寄托,更何况是一对盲人夫妇,儿子的离奇失踪,不啻夺了他们的性命。人心都是肉长的,也是相通的,李立学夫妇的失子之痛,人人都能体味和理解,守土有责的公安人员更该体察,在接待李立学夫妇的报案时就应迅速接案,依据职责分工或立案或移送,而不该是不接案也不立案。况且,法律明确要求由案发地公安机关受理案件,洛阳市公安机关是怎样守法执法、履行职责的?

  令李立学夫妇伤心的,怠慢法律旁弃职责的不止是洛阳市公安机关,还有洛阳市收容站。强制遣送仅限于无业流浪人员,怎能将胸怀重大冤案、前来报案的人遣送返乡?李立学夫妇虽然“无业”,但滞留城市的目的并非“流浪”,他们有苦要诉,有冤要伸。收容站作为政府部门,在听取李立学夫妇的情况后,应无条件地收容他们,并积极联系公安部门,帮他们报案,这才是真正的执政为民。连续20多次将他们强行遣返回漯河老家,阻止他们报案,这与公安部门的不作为并无不同。

  李立学夫妇绝想不到,他们面对的世界与“看”到的世界一样无光,我们也不敢相信以为民、利民、爱民、护民为己任的公安机关、收容站会如此对待一个鲜活的生命,对待无助的盲人夫妇。我们必须清醒地明白,李相喜和李立学夫妇的悲剧不因为他们是农民,不因为他们是盲人,不因为他们是外地人,而是他们给公安机关、收容站带来了工作负重,影响了他们的清闲懒散,是跟他们“过不去”,所以才不予立案,才将其强制遣返。现实生活中就有一些部门工作人员“疾事如仇”、躲事不及!于此,不安全的感觉在我们每个人心头潜滋暗长,并渐渐扩大,逐渐凝结成为害怕、恐惧……

  李相喜与其父母的悲哀是属于他们个人及家庭的,也是属于我们每个人的。所以,我们不能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