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1日召开的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山西省省长张宝顺在分析几起煤矿安全事故原因时指出,“不落实”是矿难惨剧发生的症结所在。(3月22日新华网)
近几年来,矿难频繁,众多矿工死于非命,惨状不忍卒睹。仅仅今年3月份以来,在山西这个中国著名的煤炭大省,10天时间内就连续发生了两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不落实”之害,害莫大焉!比如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但是这个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就没有落实,特别是一些矿主在利益驱动下,无视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短期行为严重,有的假借整顿之名,违规进行生产。以朔州矿难中发生事故的细水矿为例,核定生产能力15万吨,但他们在违规生产中却提出要达到45万吨的目标。又比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工作,同样也没有落实,致使许多行之有效的规定、制度、办法等形同虚设。
但是深长思之,矿难惨剧发生的症结,除了“不落实”,恐怕更是“为什么不落实”?“不落实”导致了矿难发生,而“为什么不落实”恰是“不落实”的祸根。因此,为了落实,首先要查一查为什么不落实,查清了为什么不落实,建立起了不落实不行的机制,才能真正为矿工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在商言商,追求利润最大化,最大化了还要超最大化,这也是商性使然。更不必说有的矿主早已利令智昏,为了掠夺暴利,铤而走险都在所不惜,他们还能心甘情愿地规范经营吗?仅呼吁矿主“两个效益一起讲”,赚取“阳光下的利润”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能不管。不幸的是不能不管的监管部门竟然没有去管,于是明明要求严格按照许可证载明能力生产,却有那么多煤矿仍然在超限生产;明明对各类煤矿的当班作业人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而发生事故的煤矿井下人数却仍然超过了要求;明明要求证照齐全有效才能生产,而被列入停产整顿的矿井有些却仍然在生产。于是就在这些“明明……仍然……”之中,矿难降临了。
矿难发生之后,整顿已成惯例。然而为什么又总是“引以为戒”的整顿不久,另一个事故又随之发生了?殷鉴就在眼前,然而依旧不能阻挡悲剧重演,这到底是为什么?多少生命在一次次事故中湮灭了,教训几多沉痛。再不能头痛医头,脚痛治脚。安全措施要健全、责任意识要强化、监督检查要到位……诸如此类的甲、乙、丙、丁确实一个都不能少,都不能“不落实”。但是拿什么来保证不能不落实?如果为什么不落实的问题不搞个水落石出,那么甲、乙、丙、丁再多,恐怕还是枉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