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开始,郑州市建立了市长、秘书长接听市长电话制度,每月由市长或1位副市长、市长助理值守1次市长电话,现场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据统计,截至3月21日,市长电话共受理电话14428次,市民反映转职能部门处理5830件,其中办结5538件,其它正在处理中,办复(结)率达95%。比历史最高水平还高出5个百分点,基本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见《人民日报》4月1日)
郑州市长王闻超说,市领导接听市长电话制度化,是想让政府听到更多的来自市民的实话、真话,减少中间环节和层层过滤造成的信息失真,使政府在决策上更加民主和科学。从市长电话的曾经沉寂到再次开通,是耐人琢磨的。笔者丝毫不怀疑市长电话制度的效果和政府的用意,但是笔者以为我们应该看到市长电话制度产生的原因和市长电话的本质。
在现行制度下,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作为差、乱作为,群众对他们失去信任,是导致市长电话制度产生的根本原因。事实上,市长电话的产生源于部分行政部门公共服务意识的淡漠,而市长电话又是为了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这是一个尴尬的悖论。为什么本可以通过某些部门解决的问题却偏偏要通过设立市长电话来解决呢?我们在高度评价市长电话效果的同时,不能忽视市长电话产生的悖论。笔者以为,有关部门应该正视市长电话产生的原因,并从根本上解决之。市长电话不是解决公共服务意识淡漠的法宝。
市长电话的本质在于利益整合,维护公共利益,是为了建设和谐社会。从市长接听电话解决养老金发放等问题可以看出,正是有关部门的懈怠才导致了问题的出现。从本质上看,是有关政策执行不到位的缘故,也说明有关部门与公众信息沟通机制的不健全,出现了信息交流严重阻塞。原因何在?一方面是政策执行中缺乏公众参与机制,政策透明度低,政策接受者在政策实施时往往对政策内容和目标一无所知,或道听途说、一知半解,另一方面,政策执行缺乏信息反馈机制,政策执行盲目性大,政策评估缺少依据,政策效果难以认定。
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加强制度变迁,积极理顺公共政策执行的各种政策关系,合理划分职权、科学规划职位、明确规范职责,充分调动公共政策执行中各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制度变迁,要求建立健全公共政策执行信用的监督激励机制、约束惩戒机制和失信救济机制,树立政府信用危机意识,按照国际惯例规范政府信用行为,培育“政府信用至上”的行政意识,打造诚信政府,重视政府信用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确保公共政策的顺利执行和政策目标的最大实现。
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决不是市长电话本身的责任,只有调动各个部门部门的积极性,让有关政策落到实处,才能避免公共利益不受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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