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岗警方在辖区怡丰路上悬挂“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的大横幅,此举引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争议,有人质疑警方这种打击犯罪的方式存在地域歧视,警方称此举可对犯罪分子起到威慑作用。
这样的消息一出,网上评论如潮,多是指责派出所的行为是对河南人的地域歧视。作为一个河南人,我首先确信我的脑子没有进水,然后我要说,应当感谢深圳龙岗警方为河南人除“妖”。
近几年来,河南人在一些人眼中似乎形象不佳。艾滋病、治安问题、假冒伪劣商品,一些问题被以偏概全,一度成为“妖魔化河南”的口实。所谓凡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好人、坏人和不好不坏三种人。我想是没有人能反对这种说法的。好像鲁迅先生也说过这样的话:不要碰到一个坏人,就将所有的人都作坏人看。照鲁迅先生的意思反过来理解就是:不要因为有了一个好人,就将所有的人都当作好人。所以,即使我们河南的公安局长任长霞在去年感动了中国;即使我们的外出民工李学生舍身救人的事迹在前一段时间刚刚令国人感动;还有我们河南的靳伟杰因为救学生献身而感动了深圳……他们提升了我们河南人的形象,但也不能说我们所有的河南人都是见义勇为的人,都是好心人。我们中间仍客观地存在着坏人——败坏河南形象的人,在李学生、靳伟杰等用生命来为河南换来赞誉时,某些人也在用他们的行为妖化着我们河南人,是他们“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让我们正直的河南人也跟着他们被人戳脊梁。
在河南的“害群之马”中当然也有“河南籍的犯罪分子”,对于这样的人,显然是我们河南人的败类,如今深圳龙岗警方对“河南籍”的坏人进行“坚决打击”,帮我们河南人清除败类,我们有什么不痛快的呢?深圳龙岗警方是否也同样坚决打击其他地域的犯罪分子,我们管不了,但有一点,只要我们河南籍的人违法犯罪了,人家进行打击处理,即使人家对河南籍犯罪分子进行的是“歧视性”打击,我们也不应当指责人家的不是。而如果我们河南人中的“害群之马”真的能够被这种“歧视性”打击制服,那么对提升我们河南人的形象何尝没有好处呢?这就像前一段肯德基“苏丹红”事件,当媒体舆论都在以更大的热情关注肯德基时,我们还不能说我们都在“歧视”肯德基吧?而在相关部门对肯德基的严格把关后,如果说目前有什么食品在“苏丹红”问题上是安全的话,那么我的答案就是肯德基,因为肯德基被严格地“打击”过。
一样的道理,如果说河南人中的坏人在外都被严厉地打击的惶惶不可终日,在这样的情况下,使他们都知道,作为河南人——他们只能做李学生、靳伟杰等那样的人,而作为坏人是没有出路的。那么,河南人中的坏人少了、没了,看人们还将如何妖化我们河南人呢?
所以,我要感谢深圳龙岗警方的这种对河南籍犯罪分子“歧视性”的“照顾”,因为他们是在帮我们河南人除“妖”,当他们帮我们把河南人中的败类清除后,我相信我们河南人的腰将挺立得更直,我们河南人的形象也将更为高大。
针锋相对:地域歧视的标签岂能乱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