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聘任“线人”应肯定

时间:2020-05-29 07:4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梅香生
  据4月11日《现代金报》报道,4月11日上午,浙江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和双峰乳业公司举行了治安信息采集点授牌仪式和治安信息员聘任仪式,该公司120多名送奶工成为警方得力的“线人”。

  关于公安机关是否应聘任“线人”,引起了社会的争论。有人认为,我国公安工作走的是群众路线,每个人都有义务为公安提供破案线索,所以公安机关没有必要再花钱聘任“线人”。笔者认为,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的这一做法,值得肯定推广。

  所谓“线人”,就是利用工作、身份的便利暗中为公安机关工作的人。发展“线人”是国外警察常见的一种做法。“线人”由于隐蔽性强,容易遇见和发现一些犯罪活动的迹象,从而为预防犯罪和破案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线索,由此看来,公安机关聘任“线人”是十分必要的。比如杭州那120多名送奶工,每天起早走街穿巷挨家挨户发牛奶,接触社会面广,必然能够发现一些有价值的社会治安信息,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提供有力的帮助。

  我国公安工作有一个好的传统,那就是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发动群众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尤其是依靠群众破案已成为公安工作的一个法宝。这一法宝到今天仍然不过时,仍然具有较好的作用。于是有人据此否定聘任“线人”,认为这一做法有点多余。其实两者并不矛盾,聘任“线人”也是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只是形式不同途径不同。这也是公安工作与时俱进的表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情况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新的形势新的情况下,由于犯罪分子十分狡猾凶残,单独地依靠觉悟高的群众无偿为公安机关提供重大线索,已经难以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有偿获取犯罪线索成为一种必然。公安机关花费一定的资金聘任“线人”,既合乎市场经济交换原则,又有利于预防犯罪、打击犯罪,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