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猫论”衡量有奖让座

时间:2020-05-29 07:3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奚旭初
  从4月1日到10日,浙江绍兴市公交总公司为实行有奖让座所准备的4000张爱心卡已经发出去了1582张。绍兴市公交总公司表示,短短的时间里就发出了如此多的爱心卡,已足以说明有奖让座是可行的。(4月13日都市快报)

  绍兴的有奖让座推出伊始,就引来争议一片。反对者称,此举让道德行为变得庸俗化,更有人认为有奖让座是对无私行为的侮辱云云。现在绍兴的有奖让座在10天有1500多人接受,证明了认同它的人并不在少数。

  无私奉献很高尚,奉献了不图回报更高尚。但是给予回报并非就是让道德行为变得庸俗化,而且知恩图报同样也值得赞美。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不正是我们民族的一个传统美德吗!在当代社会,这种传统美德也得到了弘扬和传承。奉献者可以不图回报,但是作为社会,建立一种回报机制,恰是必须负起的责任。比如无偿献血者,没有想到过回报,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却明文规定了对献血者的奖励办法,这也是一种回报;又比如见义勇为者,也没有想到过回报,但是许多地方设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奖励,这也是一种回报。谁能说对无偿献血者、见义勇为者予回报就是对道德的侮辱呢?如果按照“侮辱论”者的逻辑,莫非只有让献血者献了也白献,让见义勇为者流了血又流泪,才是道德的?倘若真的如此,那才是真正亵渎了道德,不仅是奉献者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剧。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以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等为行为规范。换句话说,凡是善的、正义的、公正的和诚实的,就是道德的,反之才是不道德。对有奖让座,也该作如是观。

  我们的社会中有雷锋,我们的社会中又毕竟不是人人都是雷锋。我们应当用雷锋精神去引导人、教育人、激励人、塑造人,然而我们又不能脱离现实。人的层次有不同,价值标准也有不同,如果说“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彰显了一种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值得推崇的人际环境,那么有奖让座恰是可以推动这种关系和环境的。有奖让座和雷锋精神自然不属同一层次,然而推崇雷锋精神,也无须把有奖让座打入另类。我们不能搞非此即彼,要么天堂,要么地狱,与其对无人让座痛心疾首,又为何容不得有奖地让座呢?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这件事情上,用“猫论”的尺子衡量,孰是孰非就一清二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