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据统计,2003年全国报告各类职业病发病数为10467例,其中尘肺病发病数占了80%,急、慢性中毒约占20%。 职业病已经成为我国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
日趋严峻的形势表明,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职业病本是可以预防的,能够通过全面的防控使危害降低到最小。换句话说,职业病实际上是管理不善造成的人为疾病。专家认为,一个地方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好坏直接反映当地政府的监管是否到位,如果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行政不作为,那么该地区的职业病危害势必严重。
这些年来。有的地方缺乏科学发展观,片面强调经济的快速发展,争相降低门槛招商引资,提出“先上车后补票”的做法,使企业的立项、准入、监管过程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把关,许多未经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未按“三同时”审查的企业 相继开工投产,一些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和产业乘虚而入。而在职业病危害出现之后,有关部门监管依然不到位,职业病危害源头不仅得不到有效控制,相反与日俱增,愈演愈烈。
雪上加霜的又是,现在不少地方的劳动用工市场混乱失范,农民工的权益无法保障。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职业健康档案、不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问题普遍存在,甚至隐瞒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情况,使劳动者不了解真相,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治疗等健康合法权益未能得到维护,权益受到损害后,又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无法索赔。有的农村青壮年农民工在患上职业病后,被用人单位辞退,得不到应有的诊治,错过了救治机会,使病情加重甚至丧失了年轻的生命。这种令人触目惊心的情形,己是屡有所见。
因为职业病危害具有滞后效应,因此这种危害更像是社会背负的“高利贷”,它在健康上造成的和将要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比如由于疾病或过早死亡造成的医疗卫生费用上升和劳动生产率下降等将是逐渐显现出来的,并且随着时日迁延,会演变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今天都在说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的“有水快流”是涸泽而渔,那么以牺牲人的健康甚至生命换取的快速发展,更是杀鸡取卵。尤值得警觉的是,许多职业病都是不可逆的,就像医学专家所说,一个生鸡蛋被煮熟之后,是没有办法让它再恢复本来模样的。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釜底抽薪,不让“生鸡蛋”被煮成“熟鸡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