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到法院打官司,印象中冰冷的法台、冷酷的法官总会让人不寒而栗。然而,随着司法文明的发展,人文关怀的注入,司法礼仪的规范,我们的法官将法与礼恰如其分地融合,让前来打官司的当事人不仅感受到法的庄严与公正,也能体会到缕缕礼的馨怡。
首先,大檐帽加肩章的警服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平易近人而不失庄重的黑色制服,统一系领带、佩徽章,仪表整洁得体。形迹于外而内察于心,外在的变化深刻反映了以人为本的司法观念在广大干警心中扎根并成长。
立案庭是法院面向当事人的第一扇窗口。现在,在这里,迎接当事人的是一张笑脸,一杯开水,一把椅子,笔、墨、纸、砚,处处体现着法院为当事人着想的情怀。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简洁明了地提示诉讼风险,还有专门的老、病、残等弱势群众立案窗口,在司法文明中注入的是司法为民的滴滴甘露。“您好”、“请……”、“慢走”如叮咚山泉汩汩流淌,让当事人感受到平等与尊重,让心存疑虑的当事人特别是不甚懂法的山区老百姓一扫畏讼心理,相信法院是伸张正义之所在。
审判庭里,法官身着法袍,胸前悬挂法徽,端坐于神圣的国徽下,不怒自威。当法槌轻轻敲响时,向当事人传递又何尝只是一种仪式呢,更多的是规范和庄重,更能让人相信这是正义历程的开始。做与庭审无关的事、在庭审中接听电话的情况早已绝迹。法官有条不紊、耐心细致地询问,静静地聆听,适时地制止与庭审无关的赘述。他们法言法语得当,他们没有任何过激的表情和动作甚至是一个不当的眼神。当然,法庭上的礼节异于常“礼”,如当事人友好地伸出右手时,法官却并不轻易地“以手还手”,这并非不近人情,而是作为法官,理当保持一种裁判者的中立形象,这是文明与公正的契合点。
执行程序中,没有了厉声呵斥,没有了危言恐吓,而是条分缕析地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利害后果,以期春风化雨,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当遇拒不履行或暴力抗法者,法官就会依法定程序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因为文明与责任、文明与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同频共振的。
有人说,“文明体现素质,礼仪塑造形象。”其实,最初的文明礼仪,无外乎表达一种善意、一种尊重;在等级社会里,它渐渐成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今,它更多的是反映主体的修养和素质。但审判活动中,法官在言行举止中加以得当的司法礼仪,则有着多方面的涵义。他们以严谨的程序和得体的礼仪向当事人表明了他们竹直心虚、水淡性泊的品格和中立的立场以及对当事人的尊重,树立了法官及法院平等、公正的良好形象,捍卫了国家法律的神圣权威和尊严,也体现了人民法官准确的自我定位——不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而是踏踏实实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即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
以礼待人使人信,依法判案令人服,我们的法官,不仅努力探索法的精髓,也在孜孜追寻礼的内涵,“礼”法并用,取信于民,服务于民。这是以人为本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化,也是司法文明和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一叶知秋,通过法官日常工作的微小变化,我们更能感受法院的新面貌,更能倾听到法治前进的脚步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