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晚,在上百人的围观下,辽宁铁岭市天兴酒店举办了一场血腥的比赛——“比特犬争霸赛”。两只遍体鳞伤的狗,牙咬嘴撕,拼杀了近三十分钟,以其中一只负重伤而结束。花钱购票入场的观众大都认为,他们看到的那一幕非常残忍,而又极其刺激。辽宁国制律师事务所许立伟律师认为,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这样的比赛存在,所以也就没有审批许可一说。(4月25日辽沈晚报)
其实,这哪里是比赛,分明是暴力文化的一个缩影,把自己的欢乐建筑在动物的痛苦身上,实在可恶,这是这些年暴力文化泛滥水到渠成之现象。
我说的苛刻吗?一点也不。大家可以随便看一下现在流行的电影电视光盘中动作片的某些镜头,打人的时候哪一个不是恶狠狠的?哪一个不是口吐秽物、鲜血迸溅的?这些镜头实际上刺激了潜伏在人们内心深处兽性的一面。佛罗伊德说过一句话,压抑产生文明,我想,大概说的就是人类社会应该压抑这种兽性,让其永不得翻身,现在如此宣扬这种兽性,人的兽性还不从潜伏而昂首阔步的走向酒店吗?说白了,某些人就是由于受到法律的束缚,不能亲自体验人和人之间的血腥,就不受法律约束的观看动物之间的血腥,满足自己血腥的兽性,这暴露了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的空白。
举办者作为商人,抓住了一部分人的心理,参观者作为顾客满足了自己的欲望,对他们的责备又有什么用呢?我们更需要管理和制止的是那些制造暴力文化的,让暴力文化泛滥,让暴力文化悄然渗透国民心灵的人。然而,在这方面,我们的法律却束手无策了,这怎么行?这个束手无策就是对暴力的放纵,我期盼着有关制裁暴力文化法律的条文赶紧出台,我们老百姓需要和谐文明高雅的文化,不要这种粗野、血腥的暴力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