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2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日前,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消协等部门专家学者和全国各地经销商参加的一个中西部数字论坛上,中国家电企业的首批12名“感观评判师”名单揭晓了。这种首次公开招募消费者为产品的“感观评判师”的做法,引起与会的各路专家学者进行了热烈评述和讨论。
市场经济下,谁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也正因如此,企业都把顾客看成上帝,确定以顾客至上为服务理念。而要想让企业生产的产品真正满足顾客的需要,企业还必须通过良好的沟通,来取悦于顾客,让“上帝们”真正感到满意。我以为,此次家电领域出现招募消费者充当“评判师”的做法,实际上就是通过赋予消费者的评判权,通过消费者的参与,来提升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
激烈的市场竞争,使许多企业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风险。特别是在当前的市场态势主要表现为买方市场的情况,在市场上,持有货币的买者处于主导的地位,而且,在许多行业领域内部,产品的竞争往往呈现同质化。对企业来说,要生存和发展,只有不断的创造顾客。而创造顾客,在信息、成本、收入等条件限制下的今天,如何让产品充分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使他们形成一种心理价值期望,来决定其购买行为的发生,当前极需要企业经营者摒弃旧的枷锁式的东西。
现在有许多企业,在过去计划经济模式下“优越”惯了,愁的是生产而不是产品上市有没有人买。他们往往认为,产品质量评判权在企业,而不是在顾客。而在现实中,关于产品质量的认知,企业和消费者往往又会有着不同的理解,一些企业尽管以为自己在为消费者提供质量上乘的商品和服务,但消费者却不买账,企业也就在市场竞争处于劣势,原因就在于他们未能真正明白质量的最终评判权属于消费者。因为消费者是市场构成的最重要的因素,消费者的选择,就是市场选择的重要航标。
此次家电行业公开招募消费者为产品的“评判师”,值得期待。企业以顾客满意为指针,是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顾客满意,企业必需向顾客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而这些产品和服务能否取悦于顾客,必须根据顾客的意愿,来因势利导,也只有这样,企业和产品才能在顾客的心目中产生美好的形象。社会心理学家也认为,人们之间存在着互换行为和心理,当人们给他人以帮助和关怀后也会得到他人的回报。而通过消费者充当“评判师”,在我看来,能使消费者与企业之间形成良性的沟通机制,有利于消费者在得到企业提供的满意产品和服务后实施回报行为,从而降低企业的市场风险,提升企业产品的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