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的力量

时间:2020-05-29 06:2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周曙
  据报道,今年的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过程中,在全国范围内对劳动模范人选进行了公示,筹委会办公室共收到举报来信342件,涉及到33个工作单位的175人,已经有一些人选做了调整。

  短时期内,也许我们还无法彻底避免在推选劳模的过程中,会受到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等不正当因素的干扰,但公示程序却是有效排除这些干扰的方法之一。我们注意到,已经有少数候选人上了公示名单,但又因为被举报并且核查属实后被取消了评选资格,虽然比例很小,但足以证明公示程序的力量。须知,这些候选人之所以能够一路过关斩将直呈中央,要么是因为其劣迹隐藏至深,要么是因为他所拥有令人生畏的权势或者背景,但是公示的力量,却可以悄悄揭开伪装,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开强势的干涉。

  公示的力量还在于它在更大范围内引发了公众对于劳模标准的讨论。姚明这样的明星能不能当劳模?领导干部能不能当劳模?城市务工人员、私营企业主及其职工能不能当劳模?这一系列的问题,虽然曾经有过一些争论,但公示以后,有了直观的名单与数据,相关的争议顿时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话题,激烈的碰撞之中,我们的思考更为敏捷、深入,有些问题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据悉,这次的劳模推选已经明确排除了司局级以上党政官员,与此同时,有数二十多位城市务工人员正式列入公示名单。

  当然,我们还不能过分迷信公示的力量,这毕竟只是推选程序某个环节的民主化尝试,但这确实是一种值得推广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