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东光县实验小学日前违规将今年招生对象限定为“县城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子女”。记者2日获悉,这所实验小学校长已被停职检查,河北省教育厅还对该小学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不知别人对这个问责决定是如何看的,反正笔者读了这则报道后,第一感觉校长停职只是当了县文教局的“替罪羊”,是某些人耍弄特权的“牺牲品”。在此,不是为校长鸣冤,而是认为校长该问责,对文教局的决策者们更应问责。试想,没有文教局的荒唐决策,实验小学敢出台千夫所指的招生简章吗?
当初,作出只招收“县城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子女”决定,把公办优质学校变成“特权学校”的是东光县文教局。而实验小学的招生简章,只是根据县文教局的红头文件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实验小学只是不折不扣地贯彻了文教局的行政指令。在当前,上级指令就是“圣旨”,就是“法”的官场潜规则下,校长毫无条件地服从,是其职责所致,否则只能被扣上“不保持一致”、“违抗”、“我行我素”的帽子,其后果不言自明。
可以说,东光县文教局的决策是一个彻头彻尾馊主意,糊涂透顶,引发了众怒。既然滥用了特权,就应为这种行为的后果“买单”。因而,如果真正要问责,文教局的决策者理应首当其冲,而不是将板子打在糊涂的执行者的身上。现在倒好,县文教局既当游戏规则的“抢跑者”,又当游戏规则的裁判员。问题来了,造成恶劣影响了,便拉出校长“垫背”,将责任一骨碌全推在校长身上,又是停职,又是检查,又是通报批评,责任查摆得“一清二楚”。只是如此当机立断,“大义灭亲”,不但不能堵住公众的嘴,只怕公众诟病的口水会更加汹涌。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诸如东光县之类“问责”的现象并不鲜见。某些当权者倘若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出了什么问题,必须向社会和公众有一个明确交待,便往往会摆出一副公事公办、大义凛然的样子,及时从相关责任人中找出“替罪羊”,予以“严肃处理”,以达到“丢卒保车”的目的。 殊不知,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孰是孰非,公众早已了然于胸。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我说丑态并没什么,丑态倘若蒙上公正的皮,那才催人呕吐。”文教局的决策错了,非但没有勇敢地站出来承担责任,及时向公众一个明确的答复,反而拿校长来推卸责任、搪塞公众,其言其行比那荒谬的“红头文件”更可恨,更可耻,更让人鄙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