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作了200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再掀“审计风暴”。在审计报告中,中国38个中央部门2004年度预算执行中查出的主要问题是:虚报多领预算资金、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以及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这次审计查出各类违规问题金额90.6亿元人民币,占审计资金总额的6%。国家发改委由于投资管理方面的问题被5次点名。此外,国家体育总局、国土资源部、卫生部等近10个部委都被再次点名。
从1998年开始,公众已经可以部分地接触到审计报告的内容,2003年起对年度的审计情况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4年对上年度的审计的力度更大,舆论称之为“审计风暴”,去年的“审计风暴”有762人(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尽管如此,2005年所审计出的问题仍是“触目惊心”。国家体育总局、水利部、科技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等近10个部委等中央部委又一次出现在审计长李金华列出的违规单位名单中。“你,屡审屡犯;我,屡犯屡审。”
对于一些部门,为何会出现屡审屡犯?为什么中央部门会违规?这不正是值得人们思考的吗?李金华在此前接受采访时说,一些部门“屡审屡犯”的根源在于“部门利益的驱动”。愚以为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
一是,中国铁面李金华少了,对违法乱纪的行为是心慈手软,处理得太轻了,在当违法(违规)的成本小于不违法(违规)的成本时,人们选择的是违法(违规)。于是造成你审你的,我做我的,看你拿我怎么样?对于去年“审计风暴”中处理的762人,是怎样处理结果?也许就是不痛不痒吧!要不然使人很难理解还有10个部委再次点名。
二是,权力在一定范围内大于法律。在审计报告中提到的有关事件,如挪用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收取回扣、多领预算资金等都有可能涉嫌犯罪。可公安、司法机关能是否已介入并查处?正因为有些部门的领导认为,中央国家部门是真空区,从点名单位回应审计报告卫生部的“期限整改”、体育总局的“正在研究”、水利部的“种种原因”、教育部的“抓紧研究”、国家旅游局的“暂不答复”可以看出,对审计署的审计的态度不令人满意。被点名的单位,理应当是整改或接受处理吧?
三是,有关制度存在漏洞。从点名的单位中,审计的涉案资金都很大,大都上亿甚至几十亿,违规难道就无法可依可对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是否法律制度上的缺失?
无论什么原因,人民不愿看到的是“审计风暴”的结果,特别是违规行为出现在中央部门,决不能出现“上梁不正下梁歪”的现象。望有关重要部门尤其是中央部门带头垂范,对出现的问题带头整改,接受处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正如李金华在报告中从体制层面提出的建议:建立科学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完善政府投资宏观调控体系,不要年年出现“审计风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