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瓶为何装旧酒?

时间:2020-05-29 04:2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奚旭初
  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从文本正式走进中国百姓生活,已一年有余,安徽省人大前不久专门组织了对这项法律的执法检查,结果发现诸多新的“怪”现象,比如政府部门不愿放权,政务中心成了“收发室”,比如政府部门规避制约,收费由明变暗。(8月15日新华每日电讯)

  便民是行政许可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要求办理行政许可尽可能一个窗口对外。而成立政务中心的初衷,就是为了落实这个原则,让基层单位和百姓在办理行政许可时,不必再像从前那样四处奔波,并且又能用最少的时间把事情办结。然而由于政府部门不愿放权,派到政务中心去的人没有审批权限,因此政务中心的这个窗口那个窗口便变成了各个政府部门的“收发窗口”。而问题更在于,因为政府部门设在政务中心的窗口只是摆设,只接收材料,审批还要转交相关部门,实际上反而是增加了办事的环节,花的时间比不设政务中心时更多,给办事人员带来了更多不便。无奈之下,基层单位只好先到政务中心登记,然后自己一个一个部门跑审批,办妥之后,等所有手续转回政务中心,再从那里统一领取审批文件。这样多少还比交给政务中心操作快一些。

  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撤销可设可不设的审批机构,可下放的审批权限交由社会中介组织办理,实施行政许可原则上不收费。对此规定,一些政府部门就来了个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将审批权指定转移给其下属的单位或行业协会,通过这些组织强行收取费用。还有的则通过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搭车”收费,比如交管部门要求司机必须年年缴费重办信息卡,否则年检不能通过。表面一看,政府部门借审批乱收费现象消除了,实际上却是变了一个形式,汤换了药还是那么一贴,这就是政府部门搞“权力寻租”。

  这些“怪”现象再次告诉我们:如果观念未变,那么即使瓶子是新的,装的也只能是旧酒。在实现政府职能转变这件举足轻重的大事上,向来我们似乎更多地寄希望于政府部门的“自觉革命”。要不要“自觉革命”?回答是肯定的。但是仅靠“自觉革命”又是远远不够的,并且终久也靠不住。政务中心成了“收发室”,乱收费的移花接木,就证明了体制的问题没解决,或者换言之就是缺了体制改革的外力推进,那么在利益驱动之下,寄希望于道德层面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或者说自我剥夺,乃是缘木求鱼。新闻虽来自安徽,但作为一种现象,其意义无疑已超出了山东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