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兆安走了……对珠海人来说,韦兆安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一个曾经在2003年12月27日晚,面对抢包劫匪,挺身而出的英雄。当年,他的事迹感染了众多的市民。8月4日中午,韦兆安从南宁市某医院19楼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25岁的年轻生命。(8月8日《珠江晚报》《当代生活报》)
与一些见义勇为英雄的悲凉境遇不同,负伤后的韦兆安受到了各方面的关爱:珠海中大五院减免了他的医疗费用,至2005年清明节前,韦兆安在珠海中大五院做完了第三次手术后,回到了广西宾阳县黎塘镇某村老家休养。2004年7月,韦兆安被珠海市委、市政府评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名列先进个人第一名,市领导亲自为他颁发证书和奖金。
但韦兆安还是选择了自杀,他的家人还是流下了眼泪。这,仍然值得我们深思。
韦兆安是有骨气的,在离开珠海后,他就再没有找过珠海的有关部门。不仅如此,他还把自己的见义勇为证书、当时登载了他的事迹的报纸全部封存在箱底。或许在韦兆安看来,政府和人民对他的关爱已经足够,他不能再添麻烦了。但他却未曾想到,人民群众不仅没有忘记他的,还在呼唤更多像他这样的英雄。他有了困难,人民群众岂会袖手旁观?
古人说,英雄不留名。但在社会主义的今天,人民群众呼唤的却是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人民群众于水火的真英雄;人民群众不仅要知道英雄的名字,还要让他永久流传;人民群众不仅希望正气永留人间,更希望英雄实实在在的活在自己身边。
韦兆安可能也未曾想过,在一个崇尚正气的国度里,正气其实是无价的。给予英雄关爱和尊重,其实是政府部门应尽的义务;有关部门对英雄的补偿和鼓励,并不是施舍,而是他们应得的。但英雄韦兆安,在你有危难的时候,为什么却选择了沉默?
韦兆安的悲剧再次告诉我们,要让韦兆安、殷衍太、金有术和胡茂东等“草根英雄”走出“英雄困局”,不仅要依靠社会保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来进行补偿和鼓励;更为重要的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增强责任意识,再多一点关爱和帮助,常施援手,让这份关爱和帮助长久不衰。
如果英雄得不到社会的关爱,谁还敢再当英雄?因此,我们不仅要正气,我们也要英雄。让英雄与正气同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