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县公安局局长为了家人治病,卖掉了房子;一位反贪局局长为了给自己治病,也卖掉了房子。短短几天,我们看到了两位身居高位的地方官员因病致贫的新闻,他们的事迹,特别是身居要职却显然两袖清风的人格特别令人感动,但感动之余,却觉得不太对劲。
都说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这说法虽然有点唯心,但也算是人们的美好愿望吧。假设我们将“恶”视为违法行为,将“善”看成守法之德,进而将法律责任当作“恶报”。将法律权利当成“善报”,或许这样的因果报应还该是一个法治社会着力追寻、长期维持的基本秩序之一。看看今天的反腐,为什么我们要将那些大大小小的贪官捉拿归案再施以严厉的刑罚,按老百姓的说法这就是恶有恶报。我们正在努力地打击各种腐败犯罪行为,希望恶报是所有贪官最后的归宿,但与此同时,我们却忘记了还有另一种秩序同样需要维护:好官应有善报。
按照新闻里披露的事实,两位局长是难得的好官。不但业务精通、清正廉洁,家人和自己疾病将他们拖累到几乎一贫如洗的地步,却仍然坚持原则,丝毫没有染上那些就连常人都难以把持的官场恶习,甚至在他们深知所谓官场潜规则的前提下,仍然不为所动,始终能够恪守自己理解的为官做人之道。但是,这样的好官,虽然我们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但是由于疾病,他们仍然要高筑债台,卖掉自家的房屋,他们的官望没有给这样的困境带来多少实质性的帮助,他们显然没有得到应该享有的“善报”。
好官应有善报,贪官应有恶报。但说实话,两位局长困顿不堪的生活与贪官们奢华无耻的享乐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虽然我们相信,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贪官的下场可能会更惨,但就眼下的现实而言,因果报应的秩序似乎却颠倒了过来。这种对比,显然将会制造出恶劣的示范效应,贪官或者想做贪官的人会想,与其一辈子穷死,倒不如先风流快活起来再说,好官或者想做好官的人也会想,受点穷吃点苦其实也无所谓,看别人大搞权钱权色交易却无人问津,自己最后却落得个无钱治病的下场,当个好官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不难想像,如果好官没有善报,那么我们期望的好官将越来越少,相应的,贪官却会越来越多,越来越无所顾忌。其实,善报好官的成本远远低于惩处贪官:贪官作乱,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往往数以百万、千万、数十亿,而好官所需要的那么点善报,不过是工作、生活、医疗条件上的一点改善、救济。所以,好官应有善报,至少别再迫使他们为了治病而卖掉安身立命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