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吉林省舒兰市4名政府官员因工作期间饮酒、迟到,违反了公务员“六不准”而被免职。随后,4名违纪官员所在单位的一把手因下属犯错在电视中公开向市民道歉。下属犯错,让“一把手”在电视上作检讨,是吸引眼球的新招,还是整肃机关作风、落实公开问责制的猛药,一时间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议论。(8月25日新华社)
下级犯错免职,上级电视检讨,这种政府要员在电视中向老百姓道歉的公开问责方式,由政府发文加以明确规定,在我国还是闻所未闻的第一次,没有理由不在当地产生轰动效应并引起广泛关注。这样做,既增强了问责制的透明度,调动了公众参与监督的热情,也强化了社会舆论监督,更进一步规范了权力界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职务本身就意味着一种责任。只有让上级领导对下属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让上级领导为下属的过错付出一定的代价,上级领导才会切身感受到利益丧失之痛,才会认真担负起必要的监管职责,才不至于使部门监管、领导监督流于形式。舒兰市采取的领导责任问责方式,将犯错下属的上级领导推向公众视线范围内的前台,此举纠正了长期以来忽视和淡化上级主管领导的问责的弊端,回归了上级领导理所当然应当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毫无疑问值得肯定。
由犯错下属的上级领导上电视公开向社会检讨,在官员问责日益频繁的社会背景下,舒兰市的举措向制度化迈进了一大步。要进行问责必须首先弄清两大问题,一是问责制应该问谁?除了就事问事、就人问人,问责事件的具体责任人及相关的负责人,关键还是要问责上级责任领导及上级主要领导,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级领导干部时刻警惕、认真负责;二是问责制应该由谁来问?问责主体除了体制内的上级机关和领导,还应包括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只有这样问责主体才具备广泛、民主、科学、规范的特性,才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责任事件的发生。
长期以来,在公务员身上存在着一种“机关病”,而机关病屡治无效的状况让舒兰市委意识到,要彻底整治“机关病”歪风,仅有禁止性规定还远远不够,还必须要引进相应的制约机制。依据舒兰市委的说法,舒兰市采取这种问责方式的目的并不单纯是为了追究违纪官员及其上级领导的间接责任,更要强调官员对工作的态度及工作效果,并在这种机制的推动下建立一个工作效能高的政府,以此来优化软环境吸引外资。事实证明,舒兰市的问责制是成功且卓有成效的。据记者对此的回访显示,电视检讨事件给当地带来了种种欣喜的变化:市政府附近饭店酒水销量减少;干部从饭局中解脱,干部家属乐了;百姓觉得拿领导开刀新鲜、有效;以前办事找不到人,现在不同了;机关干部互相提醒牢记“六不准”;迟到喝酒的现在很难查到。而不久前,因高考成绩大面积滑坡及由此暴露的教育问题,山西省榆社县委常委会通过电视,公开向全县人民道歉,更是回应了舒兰市的成功做法。
不可否认,由于刚刚开始尝试,还处于探索阶段,舒兰市这种官员问责制度还未真正成熟,其法理依据及执行程序上都尚待明确,以及违规的官员具体承担什么责任,是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还是其他责任,都有必要进行细化。尤其是问责官员制度还需进一步法制化,需尽快通过立法的形式完善。只有靠制度保障来解决问题,而不是行政命令来强制实施,机关病才能标本兼治,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