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远的社会道义与人间情怀

时间:2020-05-29 03:2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迅雷
  我不知道时尚小资的坤包里,有没有藏着杜拉斯致范文同的信。“杜拉斯热”在我国持续了20多年之后,新近又热了起来。8月22日《中国青年报》的报道,称玛格丽特·杜拉斯是“通往法国当代文化的一条通道”;上海译文出版社到我所居住的杭州推介新版《杜拉斯文集》,诧异地发现新书在杭州卖断货了,“杭州的小资有这么多,我们真没料到”(8月21日《都市快报》)。由香港著名平面设计师设计的“新版杜拉斯”精致典雅非常小资,定位就是“能配时尚美眉的lv包”。而我手头的“杜拉斯小丛书”就土老帽了,土黄色封面,漓江出版社1999年的版本。那里面,有着杜拉斯致范文同的信,那封信不但离小资很远,离美眉很远,离时尚很远,甚至让人觉得离杜拉斯本人都很远,因为杜拉斯是“爱与写作”的象征,而那“爱”在我们印象中大抵就是《情人》之爱。

  1986年3月19日,巴黎。玛格丽特·杜拉斯起草了那封写给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委员会主席范文同先生的信,这封信刊于1986年3月26日的《另一种日记》第5期,是为了一位遥远的越南哲人、作家、教授:“他关在您的监狱中已有十年之久了,却没受到过控告,打过什么官司……”“我给您写信是想让您记起他的存在,提醒您别把他忘了,他还关在您的监狱里,病了,也老迈了。”杜拉斯接着有真理式的揭示:“我想随意监禁人对国家不仅没有半点好处,相反还会使它声名扫地。”杜拉斯说,“放眼世界,长久地隐瞒他的存在是不可能的。……要求您别忘了,在您任主席的期间,尚有那么一位哲人、作家关押在您的监狱中,他没有犯过任何罪过,只是本着他的良知生活罢了。”杜拉斯在信中的最后提醒是那么的外柔内刚、振聋发聩:“先生,本世纪所有的‘政治犯’今天都成了英雄,而审判他们的‘法官’相反都永远地成了杀害他们的凶手。这是值得记忆的。”(见杜拉斯《外面的世界》,漓江出版社 1999年7月第1版第364-265页)

  法国之所以成为伟大的法国,不仅仅因为有红酒,有香水,有时装,有左岸咖啡馆,有香榭丽舍大道,有卢浮宫里蒙娜丽莎的微笑,在这个热爱艺术的浪漫与思想的自由的国度,还因为有杜拉斯,有萨特,有左拉。杜拉斯之所以成为伟大的杜拉斯,不仅仅因为《情人》、因为《广岛之恋》,还因为《痛苦》、因为《给范文同主席的信》。这封信自然让我们想起左拉的《我控诉!》,尽管《我控诉!》发表于1898年,时光已经有点遥远,但其中的精神是薪尽火传、一脉相承的。在法国这些有良知的作家心中,拥有最可宝贵的社会道义与人间情怀。

  杜拉斯其实绝不仅仅是向自己的内心深处、感情深处开掘的作家,她时不时地“为外界所动”,正如她在《外面的世界》一书的前言中所说的:“每当外面的世界将我吞没,每当发生了一些让我疯狂,让我必须窜出去、走到大街上去的事儿——除此之外我别无他法——我就会为外面的世界写作。”她为各种运动所席卷,难以抗拒:法国的抵抗运动、阿尔及利亚的独立运动、反政府运动、反军国主义运动;或者,“和你们一样,和所有人一样,想要揭露某一阶层、某一群人或某一个人所忍受的不公正——不论什么阶层”;“我还关注犯罪,关注不名誉的事,卑劣的事,特别是司法无能、社会无力之时,我会做出自己的评判”……《给范文同主席的信》就是这样“为外界所动”的非凡的信件。不仅仅因为越南是她生活生长过的地方,不仅仅因为在那里留下了《情人》的情感激荡。杜拉斯曾说过:“我不愿作为思想家来说话,而是想作为作家来说话。”(见《杜拉斯传》,漓江出版社 1999年7月第1版第207页)在《给范文同主席的信》中,我们看到的就是一位作家的社会道义与人间情怀,这样的作家,就是真正的公知识分子

  有着社会道义与人间情怀的公共知识分子,注定是要追求自由、正义、平等、民主、人道、权利等等普世价值。“上帝把生命赏赐给人,不是让人去毁灭,而是要人去维护,为了让人能维护生命,又给人分配了充分享受人身自由的权利。”对于杜拉斯来说,她深深地知道什么是一个人最可宝贵的价值,因为在二战期间,她的丈夫昂泰尔姆就在1944年被捕并流放关押,《痛苦》一书记录了她如何等待被关在纳粹集中营的丈夫归来的那种痛苦。而在和平的环境,一个无罪之人莫名其妙地失去人身自由,那绝对是普世伦理普世价值所不容的。

  为一位遥远甚至素昧平生的人重获人身自由而给最高当局领导人写信——通常还是公开信,这种信很可能给自己带来祸患——左拉就是这样,在他发表《我控诉!》之后,就不得不流亡国外;但是,有着社会道义与人间情怀的有良知的知识分子,不能不这样做。因为他们明白,为个体权利呼吁,也就是为公共利益呼吁,因为越是个体的,越是公共的。当你容忍了体制对一个人的专制,你可能就永远生活在失去权利的专制环境里。

  “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是人类外在的普世价值;“人的权利是最可宝贵的”,则是人类内在的普世伦理。萨特在他的名篇《恶心》里说:“我活着,那是我的权利。”活着,不仅仅是生命活着,权利利益也要活着,思想灵魂也要活着,如果只让一个人外在的形体活着,而要让其内在的一切死去,那么,也就是将一个人弄成了行尸走肉。著名的希伯莱名言“拯救一个人等于拯救全世界”,在左拉和杜拉斯的行动里,有了另一种意义的诠释:更主要的,还不是拯救一个人的生命,而是拯救一个人的权利——关于自由与正义的权利。拯救一个人于“非正义”的“软压迫”,同样等于拯救“全世界”。在我们的国度,我们不得不问一声,百十年来,有哪位著名的作家或著名的知识分子,曾经做出过左拉和杜拉斯那样的行动?我们这是“集体无意识”呢,还是“集体未意识”?

  此时此刻,让我们重温德国牧师马丁·尼穆勒1945年形容纳粹施虐时人们旁观心态的那段惊世名言吧:“刚开始他们来抓共产党人,我没有站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员;接着他们又来抓社会党人和工会会员,我没有出来说话,因为我两者都不是;后来他们来抓犹太人,我还是没有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最后当他们来抓我的时候,已经没人能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已经没人能站出来为我说话了”,那就是地狱,就是死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