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假冒伪劣不能“一烧了之”

时间:2020-05-29 03:0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奚旭初

前日上午,湖北襄樊市公安、烟草两部门联合召开公处大会,6名涉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至此,该市今年最大的5起假烟案告破。据介绍,今年襄樊市共查获贩售假烟案4175起,查缴假烟3139余件,案值511余万元。当日上午,该市还公开销毁5.6万条假烟,货值217.4万元。(8月21日楚天都市报)

从与新闻一起配发的照片上,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到销毁假烟的现场实况,堆得小山一般的假烟,顷刻之间就烧成了冲天烈焰。此情此景,其气势之壮观是自不待言,然而我们还是想说,这把火不这样烧不行吗?

8月22日的中国法院网同样也发了一条销毁假烟的消息:河南省禹州市烟草专卖局将自2003年以来缴获的5000多箱假烟送往垃圾焚烧发电车间销毁。据介绍,这5000多箱假烟经焚烧后,估计能发电7万多度。同样是销毁假烟,禹州市的烧法比襄樊市的烧法显然要高明得多。

假冒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祸害消费者,令人深恶痛绝,当然要毫不手软地打击。将假货销毁,使造假者偷鸡不成反蚀米,无疑又是大快人心的事情。然而重拳打击假冒伪劣,未必一定要“一烧了之”。销毁假货,完全可以换一个思路换一种方式,比如像禹州市将假烟送往垃圾焚烧发电车间作燃料发电的办法,就令人令人耳目一新。但可惜的是在许多地方,似乎已经习惯了一烧了之。这个假货,那个赝品,收缴之后的处理,往往是只要是能烧的都是旷野之中一把火,这几乎已成为这些地方处理假货赝品的模式惯例。一烧了之固然痛快,颇有气势,但是烈焰熊熊,浓烟滚滚,既污染了环境,也浪费了资源,实在是有弊无利。

我们都知道“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这句名言,对假冒伪劣商品也当作如是观。假冒伪劣商品必须逐出市场,然而这并不影响其作为资源的价值。假冒伪劣商品一经罚没,财产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已经属于国有资产,将其彻底销毁,实际上是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浪费。

河南禹州市把假烟送进了垃圾焚烧发电车间,此事告诉我们,即使是必须销毁的假烟,都可以作为燃料用来发电,何况更多的假货劣货除了充作燃料,还有其它利用价值,更应当分门别类后进行合理的处理后,加以回收利用。河南禹州市把5000多箱假烟送往垃圾焚烧发电车间,能发电7万多度。推而论之,全国各地对假冒伪劣商品是一烧了之还是以环保手段“冷处理”,其进出之间又该是多么庞大的数字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