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嫌犯如何当上人民警察

时间:2020-05-29 02:5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李清
  11年前,河南温县人李玉虎为帮内弟“出气”,指使他人将与内弟有隙的马某打死,李本人随即远逃他乡杳无音信。近日,温县警方根据从村民口中听来的一句“曾在山西见过李玉虎”的线索,奔赴山西临汾市将其缉拿归案。让温县警方十分吃惊的是,已化名为李剑宏的李玉虎不但早在山西娶妻生子,还当上了临汾市某公安分局的一名民警。(据8月18日《大河报》报道)

  事实上,通缉犯摇身变为警察的情况,早就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去年7月就有媒体曾经报道过,重庆奉节县警方在一次声势浩大的追逃行动中,抓获了一名几年前涉嫌抢劫被网上通缉的嫌犯陈某,然而让谁也没有意料得到的是,落网时陈某竟供职于县交警大队,并且已经整整工作了两年。两年间陈某不但常到县公安局送文件,甚至还亲自参加过一次追逃行动。

  负案在身的抢劫乃至杀人嫌犯,竟然能够当上一名人民警察,继续逍遥法外并且吃香喝辣,无异于狠狠抽了警方一记耳光。笔者查看了一下中国地图册,河南温县距山西临汾市并不很远,按理来说追捕李玉虎不算难事,然而温县警方在案发11年后,才根据一条偶然线索将其抓获,可见他们的信息渠道多不灵通,破案效率有多低下。是谁给了李玉虎创造了从容“变身”机会?这个恐怕不难得出答案吧?

  据说李玉虎潜逃至山西临汾之后,先在当地派出所当了一名治安员,由于“表现良好”被选到公安分局,安排至下属的煤炭稽查队工作。应该承认,李的“表现良好”是伪装的结果。然而公安部门不但不能识破,还将其招收进来当上警察,简直是麻痹大意得太过可以。要知道,公安部门进人必须严格审查把关,连杀人嫌犯都能公开招收进来,还怎么谈得上“从严治警”,怎么来实现“执法为民”?

  有句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但杀人嫌犯能拿公安机关当避难所,却不是谁都能有这样的勇气。独自一人背井离乡的李玉虎,能够当上外地的一名警察,恐怕绝非“表现良好”就能实现,这值得有关部门好好查一查。否则,如若有更多漏网嫌犯和李玉虎一样,继续混在身穿警察制服的队伍当中,只能给老百姓带来更多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