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只有当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共同生活时,夫妻双方才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然后各奔前程。可是,正如有的人将结婚当作人生跳板一样,有的人离婚也并非出于感情因素,而是欲达其他目的。
用离婚的手段来钻政策的空子,这一现象早已有之。先不说“文革”期间,有人用离婚表示自己与“牛鬼蛇神”划清界限的决心,即使在改革开放后,人们也已见过多次离婚闹剧的发生。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一些知青为了返城或者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回原籍读书,而采取离婚的手段;上世纪末,福利性分房制度行将就木,有的地方突击分房,一些人为了能多得住房,便玩起了假离婚的把戏。至于用假离婚逃废银行债务、迁移户口等现象更是司空见惯。
近日,华北油田的一些职工又搞起了假离婚。起因是油田作出了一项规定,双职工都买断工龄的,有一方可以上岗;离婚后的下岗职工等同于单职工,可以上岗,但以离婚证为准。(8月17日《燕赵都市报》)
这一规定一出台,华北油田的离婚人数骤增,有的人为了能重新上岗,不惜牺牲家庭的美满。油田的这一政策也招致了不少评论的批评,甚至有的评论将其说成是“逼人离婚”。其实,有些评论属于不了解情况就发言,冤枉了油田。
前几年,油田为了减人增效,减少改革的阻力,鼓励职工买断工龄与企业脱离关系,凡是一次性买断工龄的,企业按工作年限支付不等的补偿。当时,有的职工认为自己年龄正好,有的认为自己有经商之才,便在领取了补偿后,办理了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手续,当起了个体户。可是,天不遂人愿,有的人经商将当初的一次性补偿款赔光了,有的人坐吃山空如今陷入了困境。
油田在出台再就业政策时,考虑到一些过去买断工龄的人的困难,所以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允许一些目前单身或者下岗双职工的一方上岗。这样一种照顾政策,本来深得人心,可有的人就要钻空子,以离婚的手段,达到双方都上岗的目的。这种离婚其实是一种假离婚,是不光明正大的离婚。这些人中的一部分,当年拿到了一次性补偿款,如今是否应该将款退回呢?有的人下海经商多年发了大财,现在又提出上岗,这对那些一直在岗的职工是不是不公平?在油田工作的人都知道,当年有许多的人为了得到一次性补偿款而主动提出买断工龄。事实上,油田不仅没有“逼”任何人离婚,而且还为帮助生活困难的家庭走出暂时的困境做出了贡献和牺牲。
离婚的人往往被人同情,可离婚的情形有多种。如果不加分析,一味地同情将离婚当作钻政策空子手段的人,如果允许假离婚的人上岗,那么,就相当于鼓励更多的人假离婚,那样,才是“逼”人离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