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乱点鸳鸯谱这个词的人不少,但是知道其典故的人可能不多。笔者闲适偶然在《醒世恒言》中看到了这则故事,深受启发。
故事发生在北宋景佑年间,杭州一名叫刘秉义的人家生有一子刘璞,一女慧娘,自他们小时,刘家便将刘璞与孙寡妇女儿珠姨订亲,慧娘与裴九家儿子裴政订亲。此外,孙寡妇家还有一个儿子名叫孙润,是珠姨的孪生哥哥,也是自小便与徐家女儿文哥订亲。当刘璞长到16岁时,生了一场大病,久治不愈,便想到要与孙寡妇女儿珠姨早日成亲来冲喜。孙寡妇知道刘璞重病在身,不想让女儿重蹈自己的复辙一出嫁就守寡,但是有婚约在身又不能违反。于是便想办法让儿子孙润扮为女装冒充其妹妹嫁到刘家。
成亲当日,刘家因刘璞不能起床,便叫女儿珠姨代兄与“嫂子”孙润拜堂,还怕“新娘”晚上寂寞,叫女儿晚上陪着过夜。但是这一陪就出了问题,男扮女装的孙润与前来陪夜的慧娘正值青春年少,独处一室后互相心生爱慕,并在当夜就同床共枕。事发后,裴家将刘家告到衙门,告其悔婚,刘家也将孙寡妇和孙润告到衙门,告其悔婚与诱奸。
受理此案的是杭州知府乔太守,按当时的法律,悔婚和通奸都是犯罪行为,是要受刑法处罚的,而且处罚比较严重。但乔太守心里十分怜惜这些年轻人,心想,如果适用刑法进行处罚,不但毁了刘家和孙家,而且裴家儿子和徐家的女儿也得不到好处,四个家庭的联姻关系就此了结,均有损害。如何处理才是最佳方案,乔太守经过不断权衡,最后在征得四家同意后,以杭州府的名义给这三对年轻人重新作媒。刘家的儿子刘璞与孙寡妇的女儿珠姨重新拜堂成亲,女儿慧娘因与孙润已行过拜堂仪式,他们的婚姻合法有效,不算通奸,为弥补裴家公子裴政的损失,便将徐家女儿文哥介绍给裴政,让他们成亲,并让三对新人即刻在公堂上拜堂,成就三桩好事,被传为美谈。不久,刘璞病愈,还中了秀才。
看完这个故事,笔者深有感触,在北宋那样的封建社会中,通奸与悔婚可是不轻的罪名呀!但是乔太守敢于冲突法律的规定,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到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进行特殊处理,比完全依照既定刑法处理的效果要好得多。这也是为何这个故事被千古传唱的深层次原因所在。法律不是万能的,刑法更不是万能的,在司法实践中,刑法和民法之间本身并无明显的界限和鸿沟,在一些特殊案件既可适用刑法又可适用民法的情况下,乔太守放弃可以适用的刑法不用,而是适用了民法,是注重特殊案件的社会特殊效应,也是经过了不断的权衡得出的最佳处理方案。刑法的谦抑性和司法权衡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该案在今天对我们从事司法工作的人来说,仍有很大的启示和借鉴作用。我们在司法实践中,一定要善于把握案件的性质,全面进行社会效果、案件处理效果等综合因素的权衡,抓住案件的本质和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寻找最佳处理方案进行处理。法律永远是滞后的,在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一名好的法官就是要善于在天平两端不断地进行权衡,寻找天平的最佳支点,得到案件的最佳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