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为何青睐“法盲”称号

时间:2020-05-29 02:2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义昆
  9月9日上午,48岁的抚顺市教育局原副局长刘传柱站在了被告席上,面对涉嫌贪污14万余元、受贿21万余元的指控。当法庭进入最后陈述阶段时,刘传柱向法官以及坐在旁听席上的同事、同学和亲友哭诉道:“我是个法盲……”(9月12日《华商晨报》)

  多么熟悉的声音!从原云南省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到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从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到原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从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徐炳松、刘知炳到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我是个法盲……”这句话在这些贪官的口中传递着,都快成了一些犯事贪官的口头禅了。

  一些官员学历高,却是花钱买来的;平时口若悬河,发言稿都是秘书写的;参加理论学习,却一个字没有听进去……像这样的官员,虽在人前人后、会上会下,口口声声法治法治,实际上却是个真正的“法盲”。

  但为何像李纪周、杨前线这样的法律业内人士、像刘传柱这样的教育界人士也声称自己是“法盲”呢?显然,他们是想以此作借口来寻求减轻法律的制裁。一方面,从法理上讲,“法盲”就不具备主观故意,可以从轻发落;另一方面,从道义上讲,“法盲”更容易得到各方面的同情,得到世俗的谅解。

  其实,“法盲”不等于缺乏有关法律方面的理论修养。相反,许多具有较为深厚的有关法律方面的理论修养的人,却的的确确就是“法盲”。“法盲”也不等于不了解、不掌握现行有效的各种法律的具体规则。因为生活中有许多具有非常全面、丰富法律知识的人从事了违法犯罪行为。这就是所谓的“知法犯法”、“执法犯法”。

  这种知法懂法的“法盲”比那些不知法不懂法的人更可怕。他们懂法,却整天把目光盯着法律的空子;他们在台上讲得有声有色,背后却把黑手伸向百姓的口袋;他自诩为公仆,却利用手中的权力作威作福……这个时候跟他们讲法,他们会告诉你“老子就是法”。这不是“法盲”行径是什么?

  像刘传柱这样口口声声自己是“法盲”的贪官,自以为得计,却不知道自己的头脑中缺乏真正的法律神经,确实是真正的法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