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发布的一项信息表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目前已达213个,在全国660座城市中,已有近三分之一的城市达到了优秀旅游城市的标准。(9月13日《新京报》)
听到这则消息,笔者颇为高兴:这么多城市达到了优秀旅游城市的标准,看来,中国已经离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宏伟目标不远,而中国的老百姓们也将会有更多的地方可以游玩了。但在冷静下来后,这个出人意料的数据却让笔者高兴不起来。
1995年3月15日国家旅游局发出《关于开展创建和评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的通知》,正式拉开了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的序幕。98年的54个、2000年的67个、2001年16个、2003年45个、2004年23个、2005年7个——为了得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这块金字招牌,一些地方全民动员。一路走来,213个城市获得了这一殊荣,占全国城市的三分之一。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提供的“中国城镇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报告”却显示,旅游业仍是最为引人关注的13个维权领域之一。而最近两次的黄金周,游客人气不足,除了黄金周期间人流拥挤、交通不便外,旅游景点尤其是一些新辟的旅游景点的配套设施、服务跟不上,才是根本原因。
旅游业是一个产业链长、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朝阳产业。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六要素说明,旅游产业不仅有巨大的市场,要发展旅游产业,还需交通、通信、饮食、文化、娱乐等相关行业的配套发展。
但事实上,一些中小城市为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这块金字招牌,往往举全市人民之力,采取大跃进的方式,以达到评选标准。通过创建优秀旅游城市,整合旅游资源,展现城市风貌,打造城市品牌,本也无可非议。但很多城市一旦获得这块金字招牌之后,就不再投入、不再继续改善各方面的软硬条件,导致自身旅游条件停滞不前,甚至倒退。
作为全国旅游资源的“家长”——国家旅游局,评选优秀旅游城市当然是一件好事,但因为没有推出机制,却必将导致优秀旅游城市“人满为患”。占全国城市1/3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能否反映中国旅游业的真实水平,显然是值得怀疑的。
发展旅游产业,要同整个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统一起来,按照“统筹发展、协调持续”的思路,逐步推进旅游就业工作,以扩大旅游产业规模来推动就业规模增长,以优化旅游产业结构来完善就业结构,以刺激旅游消费市场来拉动就业市场,以体制创新和扩大开放来推动旅游就业增长。
不注意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盲目求大求全,是很难让旅游产业真正发展起来的。因此,213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并不值得我们欢欣鼓舞,因为,只要有关部门愿意,全国660座城市都可以成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但这不仅不会改变中国旅游产业落后的现状,还会成为国外游客的笑柄。
对于已经获得这一称号的城市,并不是一劳永逸,还应继续改善自身条件,做到名副其实;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要建立优秀旅游城市评选的退出机制,在对这些城市进行监督的同时,也要能拿掉一些不合格的城市头上的光环。只有这样,这样的评选才有意义,也只有这样,中国的旅游产业才能不断向前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