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组织起草的《广州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中提到,2007年,将健全推荐干部、考察干部和任用干部责任制,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并按规定进行表决。(据《信息时报》9月13日报道)
窃以为,对于选人用人失察失误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决策者追究责任,是很有必要的。这一项工作非但要搞,而且应该尽快实施。
可以说,现在的党政部门的工作,最大的失误就是用人上的失误,最大的腐败也是用人上的腐败。选用一个杰出的干部,可以给一个单位、一个地方的工作带来新的起色;选用一个坏干部、或者说用上一个腐败分子,可以把一个好单位、好地方搞得乌七八糟。用好一个人、特别是用好“一把手”,对于一个地方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老百姓对于一些地方的领导班子意见很大、对于腐败问题深恶痛绝,腐败现象在我们的各级班子中发展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所有这些,起决定作用的还是用人不当所导致的,有些人在任职以前就民怨沸腾,可是官却越当越大,事也越干越阔,问题在于长官意志的用人“一言堂”,让谁当官是由一个人说了算,一些人本身就是腐败分子,他们靠的是跑官和买官而换来的乌纱,上一级领导把这些人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后,一旦出了问题后也没有连带关系,才使得卖官与买官的行情看涨、生意红火,这些人的上台,就等于把狼送进羊群,不出现腐败问题才怪哩!
选人用人毕竟不是在批发商品,领导也不是党内的“个体户”,权力的使用一定要有相应的界限,这个界限就是人民的利益。 因而,反腐要从源头的用人机制抓起,并引入责任制,就是要让领导知道善用公共权力,为人民把好用人关,更应该让那些决策的领导们知道,他是为人民看家的,提拔任用下级领导不是他家的后花园,他想让谁进就让谁进。更重要的是他要为进来的人负全责。这个人以后出了问题后,先拿他是问。窃以为这样的是问还要重责。这样,某长官们用人时可能不得不考虑对自己的影响大小。
追究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应该将其作为党内的一项钢性的制度逐步实施。这样,对于起决策作用有领导者有了一定的约束,从源头上能起到一些遏制作用。也对“一把手”的权力有些弱化。现在的好些问题,成败都在“一把手”,正是由于有人滥用了自己的职权,才给党和国家带来了一定的损失。今后,谁要滥用职权,就从他的头上开刀。只要动真的,来实的,世上没有管不住的事情。我们期待广州市《具体意见》的这一有效措施能早日实施,也企盼其他地方有着同样效能的相关政策早日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