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挑一好干部”是危言耸听

时间:2020-05-29 02:2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郭立场
  最近,一场关于一位贪官是否“廉洁”的争论,在安徽阜阳市的干部群众中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公安战线上的“英雄人物”闪步轩因受贿而被判10年,竟有人在网上公开为其狡辩:“以其行政级别及所掌握的权力和所受贿的数额综合评估,他还算是百里挑一的好干部。”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在网上、网下议论纷纷,少数干部和群众甚至私下流露出对贪官的“同情和惋惜”。(《新华每日电讯》9月12日)

  大放“百里挑一好官”的厥词,公然宣称腐败有理,说什么“功过可相抵、礼尚往来不是受贿、和其他贪官相比闪步轩贪得较少”,这实际上是近年来贪官们妄图逃避打击而惯用的狡辩伎俩的重现。尽管经办理此案的检察官逐句痛驳后“不良言论从网上删除”,但贪官的“廉洁”之争却很难就此打住,这其中暴露的问题折射出加强社会廉政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贪官不能“坏里挑好”,功过不应相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触犯了法律就要依法办事。贪官过去工作很有成绩、做过贡献、立过大功、受过重奖,但党和人民已经给了官员们相当的荣誉、地位和权力,已经对其过去的工作做出了肯定和褒奖。功是功过是过,功不能抵罪。显然,贪官以往的工作表现同现行的罪行无关,不能作为从轻、减轻或逃脱处罚的依据。否则,便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至于平等对待、互为尊重的礼尚往来,更是和用来买通别人的行贿受贿有天壤之别,不能混为一谈,否则公正司法便会流于形式。

  虽然“腐败有理”是不折不扣的谬论,但其固有的迷惑性、传染性和危害性却不能低估,其给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挑战和阻碍更是不能视而不见。开展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反腐倡廉依然任重道远。

  腐败与权力如影随形,“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要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制约权力,既要从外部进行监督,更要提高从政者的道德素质。这就首先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继续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强行政督查,增强使用权力的透明度,要提前督查,预防为主、未雨绸缪。同时,要反思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腐败光靠教育和查处还远远不够,必须切实消除腐败的气候和土壤。

  不容忽视的现象是,民间支持腐败的力量此消彼长。除了人人痛恨的腐败者的腐败行为,民间其实也存在着为腐败提供营养、消减反腐力度的“挺腐”力量。因为消除腐败会直接影响到某个人或集团的私有利益,公共利益和私人权益不可能绝对对等。看看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人多少事同腐败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行业啊,“从‘天价月饼’到‘豪华珠宝’,从古董店到工艺品店,还有名贵烟酒回收店等等”,腐败早已超出了贪官贪污的限度,不仅仅贪官从腐败中获得利益,腐败“已经形成了一个利益辐射源,许多行业和人从腐败中直接分利”。不难发现,“挺腐”意识和行为无处不在,力量又是多么强大。这也为以后的反腐提出了挑战。

  惩治腐败,最优的威慑不仅仅取决于惩罚的力度大小,还取决于被捕受罚的概率,以及腐败收益的成本。要把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非但要加强预防犯罪工作和查处案件的力度,还要加强综合治理,实现标本兼治。既然理性的腐败分子追求的是腐败收益最大化,既然搞腐败也要付出必要的成本,如果能够想方设法让成本大于收益,而不是“目前官员腐败被查处的概率依然太低”,想必“理性的个人是不会去腐败的”,腐败行为也不至于如此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