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个题目时,我自己也感到疑惑,法律和法治没有国界吗?我国的宪法、三大诉讼法、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等法律,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地域适用吗?外国的法院会适用中国的法律吗?答案显然无法肯定。
可是,当你看到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多名嘉宾和朋友齐集在中国北京的人民大会堂时,当你看到有37位首席大法官或院长、3位司法部长、1位总检察长、22位大法官或副院长,8位国际机构和组织的主要领导人参加大会时,当你看到大会的22个专题时,你还能否定这个题目吗?
今天的世界,是一个很不太平的世界,战争不断、恐怖主义让许多人感到恐怖,贫困、犯罪、欺诈等种种不和谐的因素无时不刻都在破坏着我们这个星球的和谐和发展。今天的世界,也是一个市场大融合的世界,无处不在的跨国公司、全球范围内的垄断和竞争、令人忧虑的能源危机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使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置身事外。如今,世界各国在利益上彼此交织,安全上相互依存,面临着共同的机遇,面对着共同的挑战,当然也面临着共同的法律和法治问题。
中国首席大法官肖扬说:“法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理想,是政治家、法学家、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所有法律职业者的共同追求。我们所有的奋斗,就是要实现一个法治的世界,一个和谐的世界。只有这样的世界,才是美好的世界。”“通过法治维护人类社会的秩序,保卫世界的和平与安宁,是各国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
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麦克拉克琳女士说:“法治是整个人类利益、社会公平和社会进步的基础。”“法律是整个国际社会的基石。比如在知识产权领域,各国在商标、专利等方面的法律不断地融合,不断地一体化,这样就有利于解决纠纷。还有就是在人权领域,二战后,人类在这方面的权利通过法律和准法律的手段得到了保证,各国已越来越多地找到了文化等方面的共识。而且作为最后的手段,我们还可以通过国际法院的判决,来达到国际社会的和谐。”
——大法官们的论述已经说明了,法律和法治是没有国界的。
从法律的技术层面上看,法律在很多时候确实是没有国界的。当今世界的法律,无非分为国内法、区域法和国际法三大类。国际法有超过国界的效力,已经是一个常识。至今中国已经批准和加入了21个国际人权公约,中国政府正在积极研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涉及的重大问题,一旦条件成熟就将履行批准公约的法律程序。中国加入众所周知的WTO组织,以及中国加入其他涉及国际贸易的公约、协定,更是不计其数。就是中国制定的国内法, 也到处渗透着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则,例如宪法确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私有财产保护的原则,合同法中规定的预期违约制度、不安抗辩权制度,刑法中规定的罪刑法定制度、无罪推定制度等等,不是已经跨越了国界,成为中国的法律和法治原则吗?而且在中国的许多国内法中,例如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还直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可见,在许多情况下,法律确实是没有国界的。
肖扬院长在世界法律大会的致词中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正在召开的世界法律大会,为我们每一个以法律为职业的人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大会许多专题的内容,对我们的工作有直接的借鉴意义。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关注这个会议,关注这个会议的内容,对每一个以法律为职业的人士,绝非多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