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遇冷缘于关注度不高?

时间:2020-05-29 02:0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义昆
  原定于9月7日上午9时公开举行的《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立法听证会,因听证陈述人的报名人数不够,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取消该立法听证会。珠海市人大相关人士透露,报名的4人中,均为正在开设服务行业的人士,而相关部门最想听到的市民意见,却未见有人报名,凸显出市民对于服务业管理关注程度不高,遂决定取消听证会。(9月6日《珠江晚报》)

  市民对于服务业管理关注程度真的不高么?油烟、噪声、振动、排热、夜间营业,这些来自餐饮、酒吧、歌舞厅、机动车维修等服务业的环境污染扰民问题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据报道,目前珠海市饮食、娱乐、加工服务业大多与居民住宅距离较近,多数仅隔一层楼板,很多饮食店把油烟排入下水道,造成油烟、噪声、振动直接影响楼上住户和过道行人;污染持续时间长、污染分布广、范围大、程度重,长期影响居民休息,危害群众健康。从媒体上的投诉到生活中的纠纷中,我们可以看出,对这类服务业管理问题,市民的关注程度并不低。

  然而,珠海的服务业环境管理立法听证会,向社会广泛发布邀请各界人士报名陈述的公告之后,报名者仅寥寥4人,与公告中16人的预设人数相去甚远。公众关注某个问题希望能得到解决却又不愿意参加听证会,只能说明听证会本身出了问题。

  透明度高、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公正和客观、程序性强,这些立法听证的基本特征要求,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内容一般要事先向社会公布,允许公民报名参加,允许公民旁听和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只要对法律负责,听证参加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如实发表意见,不受他人影响;听证前一般都要规定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的组成及权利,并对听证内容、方式、听证报告书等作出规定,保证听证依法有序地进行。

  但社会公众所了解的听证会却不具备这些基本的特征:有的不对社会公布,只邀请相关利益部门参加;有的要求听证参与人表达事前表达观点,与要求不符不得参与;有的甚至一手包办,随意找人冒名顶替参与听证——久而久之,听证会的公信度下降,公众的权益也被架空。对公众意见的漠视导致了听证参加人一次次失望而归,从而导致了听证会遇冷

  某种意义上说,听证会是一个民意参与公共决策的中介平台,具有中立性、开放性和不可预测性。因此,听证会上就是要有不同意见甚至反对意见,并且要进行激烈公开辩论。但听证会的主持机构却不适应这样的公开辩论,忌讳听证会“不可预测”的结果。他们往往希望能够顺利的完成各种“程序”,最后达到他们的理想结果。

  实行听证制度,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协调和平衡各方利益关系,推进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有效地防止决策失误。听证会是个好形式,但要取得积极的效果,离不开严格规范的程序保障。否则,好形式变成“走形式”,就会使那些违背民意的部门行为获得虚假的正当性和“合法”理由,难以做到公正、客观。

  在笔者看来,市民“关注程度不高”的并不是公众对服务业的管理问题关注程度不高,而是对听证会所能产生的效果期望值不高。正因如此,有关部门就更要想办法提高公众的“兴致”,将听证会进行到底。